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人肉其實沒有那麼有營養,早期人類社會中的食人現象或有其他動機

史前食人族可能會把普通的豆子和人的肝臟弄在一起大吃一頓, 但根據Scientific Reports (科學報告)雜誌上發表的一項新研究, 吃人肉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汲取營養。

研究發現, 人類的肉遠遠不如猛禽, 野豬, 甚至海狸營養豐富。

該研究的目標不是評估食人是否是一個偉大的飲食選擇。 相反, 這項研究旨在更好地瞭解同類相食在早期人類社會中的作用。

考古學家們知道, 史前人類在考古記錄中遺留下來一些食人的證據。 這些線索包括缺少的顱底(可以更容易食取大腦), 被去除掉脊椎的殘骸(由於沸騰或破碎以獲得骨髓和油脂), 切割和屠宰技術留在那些遺骸上的痕跡等等。 這些證據表明, 早期的人類至少偶爾會將他們的親屬變成食物。

據英國布里奇頓大學考古學家詹姆斯·科爾(James Cole)所說, 大多數研究人員認為他們以營養學原理進行解釋, 認為人類是營養豐富(也許是美味的)的小吃。

目前因謀殺罪在德國監獄裡服刑的阿敏梅伊斯(Armin Meiwes)聲稱人肉相當好, 像豬肉一樣好吃。

但是科爾有不同的觀點。 科爾在研究中寫道, “舊石器時代的同類相食被認為是為了營養, 但很少有證據來評估他們這樣做的飲食意義。 換句話說, 我們並不能證明食人可以支援一個健康人的生存。 沒有證據表明, 吃鄰居(或敵人)比吃早期人類已經馴化的動物更好, 更有營養。 ”

他發現, 當談到每公斤肌肉的熱量時, 人類在各種可食用的動物中處於一個中間位置。 麝香牛(如果你好奇, 味道像牛肉), 魚, 牛, 鳥, 熊和海狸都比人類每公斤肌肉含有更多的熱量。 我們比一些種類的馴鹿和馬類每公斤肌肉有更多的熱量。

但這些動物比人類大得多, 一隻馴鹿身上的肉比男性人類的肌肉多兩倍, 就是說需要吃更多人才能達到和吃馴鹿一樣的效果。

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 早期的人類社會具有複雜的社會性, 同類相食的動機並不只是為了填飽肚子。 科爾認為可能是因為一些同類相食的事情只是舊石器時代社會實踐的內容, 也許是葬禮儀式的一部分, 或其他一些禮儀過程。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