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詞叫做“成田分手”, 就是很多情侶或者新婚夫妻旅行回來直接在成田機場分手。 即使平日見面相處和諧融洽的兩個人, 也避免不了在旅行途中就有婚後“想掐死對方100次的心”。
這樣的旅行也和同居有著幾絲相似的聯繫, 都是對生活習慣的大考驗。
婚戀關係有四種:第一種未婚單身, 第二種已婚, 第三種為同居兩年及以上後分開, 四為離婚。
第三種看起來是個非常有趣的規定。
在我國文化之下, 同居後分手跟結了又離最大的區別在於那一紙婚書。
同居的時候不一定有很多人知道, 分了之後沒有什麼包袱, 也不影響你再次擇偶;但是你結過婚離異生活圈子裡的三姑六婆一定鬧得沸沸揚揚人盡皆知, 並且極有可能被潛在伴侶或其公婆介意。
目睹過身邊不少失敗的案例之後, 我認為訂婚後結婚前的試婚期同居是有必要的, 但戀愛中的同居, 一定要慎重抉擇。
很現實的一點, 戀愛中女人想要同居大多出於強烈的愛意, 而不在少數的男人是為了生理需求, 見面不用來回跑省事方便, 甚至單純找個陪伴(保姆)。 婚前同居, 大多數吃虧的也是女生。
婚前同居會大大降低男人結婚的欲望,
如果不確定他是你想要嫁的人, 不要在婚前拆掉自己全部的門檻和防線對他敞開大門。
飯吃七分飽, 愛一個人也別太慢毫無保留.不要在一次性把自己掏空全部送給他。
都說同居使得結婚和分手都只有一步之遙, 一者相看兩不厭二者火星四濺。
記住一點, 一對戀人同居的前提是兩人認真地在戀愛, 而不是為了打發寂寞約炮泄欲省房租錢。
不是所有人都能忍受對方的壞習慣並打算為民除害結合一生, 很多人在同居後會發現一個“完全陌生”的愛人。
有很多資料表明, 同居是加速催化分手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導火線, 因為每天生活在一起, 兩人之間沒有任何神秘感, 年輕人非常容易把彼此看膩產生厭煩感, 想出軌的幾率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