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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多舉措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 上百個病種可開展按病種付費

近日, 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的實施意見》(新政辦發〔2017〕197號)(下文簡稱實施意見),

明確提出了五項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內容, 預計到今年年底, 新疆將實現至少100個病種可開展按病種付費, 這將進一步減輕群眾的看病費用。

12月14日, 記者從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瞭解到, 該意見明確提出, 針對不同醫療服務特點, 推進醫保支付方式分類改革:對住院醫療服務, 主要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 長期、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 日間手術可按病種付費;對基層醫療服務, 可按人頭、按床日付費, 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慢性病管理相結合;對不宜打包付費的複雜病例和門診費用, 可按項目付費。 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 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

重點推行按病種付費也是《實施意見》裡一項重要改革內容。

對診療方案和出入院標準比較明確、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疾病實行按病種付費。 在保證療效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確定中西醫病種付費標準, 引導適宜技術使用, 節約醫療費用。 積極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 積極探索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加快提升醫保精細化管理水準, 逐步將疾病診斷相關分組用於實際付費並擴大應用範圍。

此外, 《實施意見》還提出, 完善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 從糖尿病、高血壓、慢性腎功能衰竭等治療方案標準、評估指標明確的慢性病入手, 開展特殊慢性病按人頭付費。 支援分級診療模式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設,

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基礎, 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 促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優質醫療服務。 進一步強化醫保對醫療行為的監管, 將監管重點從醫療費用控制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品質雙控制。

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說:“此次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至少百個病種可開展按病種付費。 ”

根據規劃, 到2020年, 新疆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 自治區範圍內普遍實行適應不同疾病、不同服務特點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按專案付費占比明顯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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