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路, 文/嫣然一笑
和老公戀愛了也是有三年多才結婚的, 我們兩個人是大學同學, 在大學的時候, 我和老公都是學生會的成員,
我比較支持老公這麼做, 我喜歡有責任心的男人, 雖然我家裡的條件不錯, 可是我願意和老公一起吃苦。 我和老公大學畢業後就結婚了, 我父母也挺喜歡老公的, 我們結婚的時候, 正好趕上了農村生活的小叔子也要結婚了, 他比老公小了兩歲, 但是因為沒有上大學, 所以結婚比較早。
當時婆婆就和我們說了,
我和老公結婚以後, 就在城裡生活了, 平時我們也會回去看公婆, 因為接觸的不是很多, 所以我們相處的還是挺不錯的。 和老公結婚後, 我也沒著急要孩子;弟妹先生孩子的, 生了一個兒子, 可把公婆高興壞了, 自從弟妹的兒子出生後, 婆婆就一直做我們的思想工作, 讓我們趕緊也生個孩子。
後來也是隨著年齡大了, 我也想要孩子了, 所以就開始備孕了, 跟婆婆期望的不同, 我沒有生下兒子, 我生的是個女兒。 我生了女兒, 婆婆慷慨的送來了一萬塊錢, 這確實讓我意外, 因為弟妹生孩子, 婆婆都沒有給錢, 我想可能是婆婆對我結婚時沒有彩禮有所虧欠吧, 沒有多想, 我把錢收下了。
可是就在前幾天, 婆婆突然發資訊給我,
隨後老公回來了, 我直接問他怎麼回事, 他竟然大言不慚的說一家人, 幫忙是應該的, 況且小叔子說錢會還的, 我問什麼時候還, 他說有了就會還, 這一聽就是遙遙無期的。
原來我一直挺憧憬我們美好的未來的, 可是有這麼一碼事, 我覺得我們以後沒有幸福可言, 我該不該為了這事和老公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