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正常戀愛的男女朋友, 假如兩人在熱戀工程中, 某一方拿了對方的貴重財務, 被發現後, 報警。 這兩人的結局如何, 可想而知。
小編在網上發現一個這樣的故事:
賴先生在廈門住進女友闕某梅的家中, 當天中午11點多賴某醒來, 發現放在手包裡的卡地亞手錶不翼而飛。 報警後, 闕某梅時稱偷走手錶的可能是“閨蜜”, 還翻出和“閨蜜”的聊天記錄。
“閨蜜”在微信裡向闕某梅“坦白”承認偷配鑰匙半夜偷走了手錶。 但當民警仔細詢問“閨蜜”的身份和去向時, 闕某梅神情緊張, 閃爍其詞——無法提供“閨蜜”的身份。
最後民警調閱社區電梯和該樓層監控錄影, 卻並未看到闕某梅“閨蜜”身影, 最後證實手錶是闕某梅偷的, 而“閨蜜”則是編出來的
網友紛紛指責女友操之過急, 這種金龜婿下手太早了。
小編是這樣認為的, 情人也好, 夫妻也好, 貴在一個誠信。 如果人心裡存在一個貪字,
網友們, 你們是怎麼認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