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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房地產稅動議與社會焦慮

中房報記者 許倩 北京報導

14年懸而未決的房地產稅問題, 有望2018年後提上立法的實質日程。

12月20日, 財政部部長肖捷在人民日報發表題為《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今後房地產稅徵收將擴大到個人, 且按照市場評估值來徵稅, 實現對房屋持有環節的徵稅。 但具體徵收措施並未確定, 如不同地方房價水準不一樣, 按照評估值多少比例來徵稅、房價變動到多大幅度要重定評估值等, 還有待進一步明確。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對中國房地產報記者表示。

這些具體徵收細節很大程度上將放權于地方。

根據十九大精神, 房地產稅徵收將依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授權給地方政府, 何時開始徵收, 如何估值, 適用的具體稅率等, 地方政府可以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 進行權衡和選擇。

關於房地產稅如何分步推進,

目前業內有很多猜測。

中國稅務學會學術研究委員會副秘書長焦瑞進認為, “房地產稅徵收可能採取先城市後鄉鎮、先市民後農民、先企業後個人策略逐步實施。 ”

摩根大通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朱海斌認為, “從徵收範圍來講, 各個城市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何時引入房地產稅, 比如房價漲價過快或者房價過高的地區可能會先引入房地產稅, 還在去庫存階段的三四線城市可以擇機考慮延遲徵收房地產稅;徵收力度也會逐步推進, 可能存在一定的過渡期, 或者在房地產稅的設計裡按照人均面積或者按照首套免征。 ”

蘇甯金融研究院特約研究員江瀚認為, 肖部長提出的房產稅徵稅模式和美國的房產稅徵收方式非常類似。

美國的房產稅稅基就是房屋評估值, 稅率由每個州自行決定, 平均稅率在0.8%~3%之間, 一般採用方式是按照房產估值給予一個固定免稅額, 或者給予一定比例免稅, 超過這個部分進行徵收。

在美國, 每年各州政府會定期評估房屋的市場公平價格, 在房產稅稅率不變情況下, 房屋估值越高則需繳納稅收也就越多, 估值主要取決於周邊房屋價格、地塊大小、房屋面積、房型及房屋年限等關鍵性因素, 從而房產估值按照市場價值的一定比例加以確定, 如加利福利亞州按照40%來確定。 所以房屋本身的價值和土地的價值是房產估值的重要決定性指標。

江瀚認為, 此次中國高層官員對房地產稅的定調極有可能借鑒美國的房產稅經驗,

從房地產調控角度來說, 房地產稅徵收將會在住房領域增加房地產持有成本, 就像美國每年都要徵收房產稅, 所以在美國持有房產成本非常高, 也就導致了炒房現象的減少。

中產階層的焦慮

房地產稅要徵收的輿論下暗藏著中產階層的焦慮情緒, 他們普遍擔心開徵之後自己的稅收負擔將加重。

按照目前上海試行的房產稅減免政策, 一個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 如果這個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 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 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160平方米, 人均住房面積為53.33平方米, 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準, 因此, 新購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暫免徵收房產稅。

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 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住房, 全部住房面積260平方米, 人均住房面積86.67平方米, 已超過免稅標準, 因此該居民家庭超出標準的部分面積即8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在中國, 房地產稅的徵收被寄予了調節房價的特殊使命。 任志強卻不這麼認為, 在他看來, 房地產稅不能抑制房價, 特別對於高淨值人士和炒房者, 以及相對於房價上漲的收益, 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2017年11月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奇帆出席一次媒體活動時表示, “房地產稅當然要收, 而且不是說要十年, 二十年, 是今後幾年馬上會發生這件事。 ”

黃奇帆認為,房地產稅在國際慣例來看應該收,也有四個方面好處:一是增加直接稅、改善稅收結構,目前房地產以間接稅為主;二是某種程度上抑制房地產炒作,但這一點還需金融、土地等其他政策配合;三是促進空置房屋出租,發展房屋租賃市場;四是改變我國地方政府財政中土地收入主要依賴土地出讓為主的局面。

從國際上看,很多國家徵收房產稅的目的,大多是為了地方財政收入,而非房價。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汪麗娜認為,從國際經驗來看,房地產稅可能達不到抑制房價的效果。日本、美國這些出現房地產泡沫的國家,都有房產稅。

而財政部部長在當前節點發表關於推進房地產稅立法的文章,其實是在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大背景下進行的,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一部分。

2017年房地產稅沒有進入立法程式,2018年是一個恰當時機。這是因為,目前房地產市場出現的一個關鍵變化是,與過去兩三年相比,目前整個房地產市場庫存量明顯下行。根據國家統計局資料,11月末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59606萬平方米,比10月末減少653萬平方米。經過3年的去庫存努力,全國商品房庫存已經降到了3年前。

“以往擔心一旦引入房地產稅,可能會對房地產市場形成一個比較大的衝擊。從這個層面來講,目前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是正式啟動房地產稅立法程式一個比較良好的時機。啟動立法並不是馬上開徵房地產稅,房地產稅真正實施要等到2019或者2020年。”朱海斌表示。

原因很明顯,依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引入房地產稅是一個逐步的過程,屬於長效機制建設。但房產稅立法已經有了時間表,不會再等上一個10年。

思考與觀點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 胡怡建

充分授權、分步推行,說明房地產稅實施不搞一刀切,有的地方先推,有的地方後推,甚至可能不推,這是考慮到地區差異性及房地產徵稅的複雜性,比如是對增量房徵稅,還是存量房也徵稅;是在城市徵稅還是農村徵稅,針對商品房徵稅還是非商品房(保障房、公租房等)也徵稅,要分步推進,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房地產稅改革事關每個公民利益,處理不好會引起社會巨大負面影響,所以立法要廣泛徵求各方意見。

中房集團理事長、匯力基金董事長、原國家房改組組長 孟曉蘇

房地產稅是在2003年由中房集團最早提出來的。從1998年啟動房改到2003年5年時間,居民從沒有房子變成有房子。我們預見到,今後會出現有的人房子多、有的人房子少的情況,徵收房地產稅就是適應了這個變化,走國際通用的徵稅方式。我們當時提倡的是增加“保有稅”,同時減少“流轉稅”,這應該是房地產稅制改革的一個方向。房地產稅征起來並不複雜,有人把它設計得很複雜,是因為他們不想讓房地產稅落地。國外、境外向私人租的地與向政府租的地也一樣征房產稅。簡單的辦法就是引進國外的稅法並讓它符合中國的實際。

華遠地產原董事長 任志強

中國有沒有房產稅,有,1951年內政部下達了一個實行房產稅的命令,這個命令到文革以後,到1986年又重新做了一次修改,叫作我們現在執行的暫行條例,對居民住房免征房產稅,而不是說中國沒有房地產稅,他們說的只是對住宅部分中國不用收。大家不用關心房地產稅什麼時候出臺,只用關心工商稅、教育附加費、城市維護事業稅、土地使用稅以及耕地占用費這幾個從房地產稅中剝離出來的稅種什麼時候取消,那邊取消了這邊就要收了,那邊如果不取消,房地產稅也出不了台。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理事長 劉世錦

現在解決一線城市房價過高的問題,還是要順應大都市圈加快發展的客觀規律,這實際上是需求。這種需求短期之內可以把它壓一壓。但是從長期來講也壓不住,也不應該壓。現在地方政府出臺的很多抑制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的政策措施,大部分還是在抑制需求,這還是治標的辦法。其實從根本上來說,還是要治本,地方政府通過賣地來獲取收入,這種做法已經不具有可持續性。

要解決一線城市房價過高問題,下一步就是開徵房地產稅。通過開徵房地產稅,可以給地方政府開闢一個穩定的可持續的收入來源。當然,開徵房地產稅裡面情況很複雜,將來會有很多政策涉及廣大消費者的具體利益。比如說,如果說你自己作為基本生活需求的第一套住房,是不是要徵稅,或者要征的話在什麼條件下才能征,投資投機性的房子怎麼徵稅?這是有很大區別的。這些問題怎麼具體解決,都要拿出一個合情合理的辦法來。征房地產稅,可以說是大勢所趨。發達經濟體發展到這個階段以後,都是要有這樣一個基本制度設計的。

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 李揚

房地產稅不會那麼快出臺,即使征下來,對房地產也沒多大影響。開徵房地產稅,首先要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議程,再進行多次審議,所以房地產稅很快出臺的可能性不大。另外,徵收房地產稅需要對房子進行評估,這需要大量的仲介機構。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 劉尚希

房地產稅作為一個地方稅種,不同的區域評估肯定不一樣,可能讓地方選擇適當的評估模式、方法、基準,稅率也可以由地方選擇,像資源稅一樣。所以,房地產稅不會是全國各個地方完全一樣,應該是在中央統一立法的框架下,讓各個地方能有空間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確定稅率、稅基以及徵收具體辦法。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研究員 汪麗娜

很多人單純將房地產稅看作為抑制房價的一種機制,但是從國際經驗來看可能達不到這種效果。日本、美國這些出現房地產泡沫的國家,都有房產稅。但是並沒有因徵收房產稅抑制房價上漲。房價的穩定是和供需關係有關的,房地產稅對投資或者持多套房的行為可能會有約束,但實際上還要看具體設計情況。所以說現在房地產稅被當成了理想化的東西,是否真正對房地產市場起到作用,還需要實踐檢驗。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楊志勇

房地產稅和樓市調控有直接關係。用房地產稅調房價的結果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房價不降,反而是增加購房者的負擔;另一種情形就是現在的情形,現在樓市包括北京最近有微跌,成交量比較低。這種情況下出臺房地產稅,房地產市場會成驚弓之鳥。

北京大學—林肯研究院城市發展與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滿燕雲

高房價的出現更使人們對房地產稅能否調節房價充滿了期待。一般分析認為,持有階段的稅負遠低於流通階段,因此土地持有者低成本保有土地,等待合適的時機轉賣土地,造成了土地價格上漲,從而推高了房價。而統一的房地產稅推行以後,住戶每年要額外向政府繳納一定的稅收,會對購房的需求產生一定影響,繼而影響房屋價格。但是很多人認為開徵房地產稅後可以大幅度降低房地產價格。事實上,房地產稅作為一種稅收手段,其主要作用在於調整和完善現行稅收結構,而不在於降低房價。因此認為能夠利用房地產稅來降低房價是對房地產稅作用的錯誤理解。

黃奇帆認為,房地產稅在國際慣例來看應該收,也有四個方面好處:一是增加直接稅、改善稅收結構,目前房地產以間接稅為主;二是某種程度上抑制房地產炒作,但這一點還需金融、土地等其他政策配合;三是促進空置房屋出租,發展房屋租賃市場;四是改變我國地方政府財政中土地收入主要依賴土地出讓為主的局面。

從國際上看,很多國家徵收房產稅的目的,大多是為了地方財政收入,而非房價。中國社科院經濟所研究員汪麗娜認為,從國際經驗來看,房地產稅可能達不到抑制房價的效果。日本、美國這些出現房地產泡沫的國家,都有房產稅。

而財政部部長在當前節點發表關於推進房地產稅立法的文章,其實是在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大背景下進行的,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一部分。

2017年房地產稅沒有進入立法程式,2018年是一個恰當時機。這是因為,目前房地產市場出現的一個關鍵變化是,與過去兩三年相比,目前整個房地產市場庫存量明顯下行。根據國家統計局資料,11月末全國商品房待售面積59606萬平方米,比10月末減少653萬平方米。經過3年的去庫存努力,全國商品房庫存已經降到了3年前。

“以往擔心一旦引入房地產稅,可能會對房地產市場形成一個比較大的衝擊。從這個層面來講,目前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是正式啟動房地產稅立法程式一個比較良好的時機。啟動立法並不是馬上開徵房地產稅,房地產稅真正實施要等到2019或者2020年。”朱海斌表示。

原因很明顯,依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引入房地產稅是一個逐步的過程,屬於長效機制建設。但房產稅立法已經有了時間表,不會再等上一個10年。

思考與觀點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 胡怡建

充分授權、分步推行,說明房地產稅實施不搞一刀切,有的地方先推,有的地方後推,甚至可能不推,這是考慮到地區差異性及房地產徵稅的複雜性,比如是對增量房徵稅,還是存量房也徵稅;是在城市徵稅還是農村徵稅,針對商品房徵稅還是非商品房(保障房、公租房等)也徵稅,要分步推進,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房地產稅改革事關每個公民利益,處理不好會引起社會巨大負面影響,所以立法要廣泛徵求各方意見。

中房集團理事長、匯力基金董事長、原國家房改組組長 孟曉蘇

房地產稅是在2003年由中房集團最早提出來的。從1998年啟動房改到2003年5年時間,居民從沒有房子變成有房子。我們預見到,今後會出現有的人房子多、有的人房子少的情況,徵收房地產稅就是適應了這個變化,走國際通用的徵稅方式。我們當時提倡的是增加“保有稅”,同時減少“流轉稅”,這應該是房地產稅制改革的一個方向。房地產稅征起來並不複雜,有人把它設計得很複雜,是因為他們不想讓房地產稅落地。國外、境外向私人租的地與向政府租的地也一樣征房產稅。簡單的辦法就是引進國外的稅法並讓它符合中國的實際。

華遠地產原董事長 任志強

中國有沒有房產稅,有,1951年內政部下達了一個實行房產稅的命令,這個命令到文革以後,到1986年又重新做了一次修改,叫作我們現在執行的暫行條例,對居民住房免征房產稅,而不是說中國沒有房地產稅,他們說的只是對住宅部分中國不用收。大家不用關心房地產稅什麼時候出臺,只用關心工商稅、教育附加費、城市維護事業稅、土地使用稅以及耕地占用費這幾個從房地產稅中剝離出來的稅種什麼時候取消,那邊取消了這邊就要收了,那邊如果不取消,房地產稅也出不了台。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副理事長 劉世錦

現在解決一線城市房價過高的問題,還是要順應大都市圈加快發展的客觀規律,這實際上是需求。這種需求短期之內可以把它壓一壓。但是從長期來講也壓不住,也不應該壓。現在地方政府出臺的很多抑制房地產價格過快上漲的政策措施,大部分還是在抑制需求,這還是治標的辦法。其實從根本上來說,還是要治本,地方政府通過賣地來獲取收入,這種做法已經不具有可持續性。

要解決一線城市房價過高問題,下一步就是開徵房地產稅。通過開徵房地產稅,可以給地方政府開闢一個穩定的可持續的收入來源。當然,開徵房地產稅裡面情況很複雜,將來會有很多政策涉及廣大消費者的具體利益。比如說,如果說你自己作為基本生活需求的第一套住房,是不是要徵稅,或者要征的話在什麼條件下才能征,投資投機性的房子怎麼徵稅?這是有很大區別的。這些問題怎麼具體解決,都要拿出一個合情合理的辦法來。征房地產稅,可以說是大勢所趨。發達經濟體發展到這個階段以後,都是要有這樣一個基本制度設計的。

全國人大財經委委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 李揚

房地產稅不會那麼快出臺,即使征下來,對房地產也沒多大影響。開徵房地產稅,首先要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議程,再進行多次審議,所以房地產稅很快出臺的可能性不大。另外,徵收房地產稅需要對房子進行評估,這需要大量的仲介機構。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 劉尚希

房地產稅作為一個地方稅種,不同的區域評估肯定不一樣,可能讓地方選擇適當的評估模式、方法、基準,稅率也可以由地方選擇,像資源稅一樣。所以,房地產稅不會是全國各個地方完全一樣,應該是在中央統一立法的框架下,讓各個地方能有空間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確定稅率、稅基以及徵收具體辦法。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所研究員 汪麗娜

很多人單純將房地產稅看作為抑制房價的一種機制,但是從國際經驗來看可能達不到這種效果。日本、美國這些出現房地產泡沫的國家,都有房產稅。但是並沒有因徵收房產稅抑制房價上漲。房價的穩定是和供需關係有關的,房地產稅對投資或者持多套房的行為可能會有約束,但實際上還要看具體設計情況。所以說現在房地產稅被當成了理想化的東西,是否真正對房地產市場起到作用,還需要實踐檢驗。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楊志勇

房地產稅和樓市調控有直接關係。用房地產稅調房價的結果有兩種可能,一種是房價不降,反而是增加購房者的負擔;另一種情形就是現在的情形,現在樓市包括北京最近有微跌,成交量比較低。這種情況下出臺房地產稅,房地產市場會成驚弓之鳥。

北京大學—林肯研究院城市發展與土地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滿燕雲

高房價的出現更使人們對房地產稅能否調節房價充滿了期待。一般分析認為,持有階段的稅負遠低於流通階段,因此土地持有者低成本保有土地,等待合適的時機轉賣土地,造成了土地價格上漲,從而推高了房價。而統一的房地產稅推行以後,住戶每年要額外向政府繳納一定的稅收,會對購房的需求產生一定影響,繼而影響房屋價格。但是很多人認為開徵房地產稅後可以大幅度降低房地產價格。事實上,房地產稅作為一種稅收手段,其主要作用在於調整和完善現行稅收結構,而不在於降低房價。因此認為能夠利用房地產稅來降低房價是對房地產稅作用的錯誤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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