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找獵頭惹上官司 穿山甲被判賠15萬

為了幫助企業找到更合適的人才, 不少企業都會選擇與獵頭公司合作。 而掛牌公司穿山甲(871049)找獵頭公司卻惹上官司, 被法院判賠14萬元。 據悉, 該公司已經連續兩年半虧損。

2015 年 11 月 27 日, 穿山甲與獵頭公司上海高凡人才資訊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凡人才)簽訂《服務協定》, 約定高凡人才為公司尋訪推薦人才, 服務費按人才年薪的比例計算。

同時雙方約定, 若穿山甲私下錄用人才, 年薪按 50 萬元計算, 穿山甲除應向高凡人才支付服務費外, 還要以三倍服務費的價格向高凡人才支付違約金。

公告顯示, 穿山甲未在錄用人才汪小龍前未能通知高凡人才並支付服務費,

構成違約。 被高凡人才一紙訴狀告上法庭, 要求穿山甲支付服務費12.5萬元, 違約金2.5萬元。

對於高凡人才的控訴, 穿山甲稱, 在高凡人才向公司推薦汪小龍以前, 汪小龍已經通過前程網向公司應聘, 所以此次錄用並非是高凡人才的居間服務所促成的。

12 月 15 日,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 判定穿山甲向高凡人才支付服務費及違約金14萬元, 並在十日內付清。

據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 穿山甲主要從事智慧服務機器人研發、生產和服務, 目前已連續兩年半虧損, 2015年、2016年、2017年1-6月分別虧損86.59萬元、1424.88萬元、751.3萬元。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