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再次提高。 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 從本月起, 我市已上調最低月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本次平均增幅為8%。
調整後的最低工資標準分三檔, 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對應分檔。
最低工資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 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適時調整最低標準有利於保障勞動者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 從1994年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以來, 這是我市第16次調整最低工資標準。
記者 郭雲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