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超, 40歲, 1997年7月至2004年6月在福田分局巡警大隊工作, 2004年6月至今在香蜜湖派出所工作。 2017年7月8日, 他果斷把在公車上昏迷的小女孩緊急送到醫院的事蹟在全域獲得了高度讚揚,
盡心盡力做好每一件事情
民警王俊超最近一次出現在媒體上, 是在今年7月份。 他一路鳴笛連闖紅燈, 將一名在公車上昏厥的女童送到醫院救治。 新聞出來後, 王俊超成為焦點, 他卻淡淡地說, 自己也有兒女, 特別能理解這種情況下家長的焦慮和心痛。
這其實只是王俊超碰到過的無數警情的其中一件。 從1997年警校畢業後到深圳警隊, 2004年轉任社區民警, 他一直都在按部就班地巡邏、接警, 與群眾打交道, 隨時發現街面上的情況, 解群眾之憂。
回憶起那次一路將女童送醫的事, 王俊超仍印象深刻。 當時, 他與輔警呂淵駕車巡邏經過, 看到前方路邊有人神情焦急揮手示意, 於是趕緊停車詢問情況。 看到警車停下, 公交司機焦急地對王俊超說:“公車上有小孩突然抽搐昏迷, 很危險, 能不能幫忙把她送到醫院?”
當時, 王俊超正在駕車巡邏, 聽到求助,
當時警車內的視頻仍可看到王俊超當時的果斷, 他一邊安慰著女童母親, 一邊一路鳴笛急行, 到醫院後迅速找到醫生, 將女童交到對方手裡。 幸好, 由於送醫及時, 女童最後並無大礙, 順利出院。 女童家長也特地發來短信向王俊超表示感謝。
“都是父母, 我們對此都有切身體會, 家長當時已經手足無措了, 這也是應該做的。 ”王俊超兩個小孩, 大的9歲, 小的還不到周歲, 身為員警, 平時工作繁忙, 能陪在孩子身邊的時間也屈指可數
雖然對孩子有愧疚, 但他在每一個工作崗位上, 都秉承著認真負責的態度, 對待工作一絲不苟, 尤其是遇到群眾有需要幫助的時候, 總是能夠挺身而出。 延續著父輩“鐵肩擔正義”的員警事業, 王俊超也用自己的行動, 展現了福田警隊的風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