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努力使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 ”《將改革進行到底》第四集聚焦司法改革、聚焦社會公平正義, 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推進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高度重視和堅強決心, 司法改革紅利正在逐步釋放。
英國哲學家培根說:“一次不公正的裁判, 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 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 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
人民群眾是司法改革的受益者, 也是司法改革的參與者, 司法體制改革離不開人民群眾。 法律最根本的作用在於維護社會的公平, 國家立法的目的也基於此, 司法體制改革要以人民為主體, 以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為根本, 努力捍衛人與人之間的權利和利益的公平, 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力、履行義務。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首先要以人為本, 把維護每個公民的權力和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尊重和保障全體公民和各類社會成員的權利, 讓法律正義盡可能充分轉化為社會正義。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天下之事, 不難於立法, 而難於法之必行”, 只有完善的法制體系與依法治國的決心相互結合, 才能為全面深化改革保駕護航。 法治社會建設是時代賦予的使命, 事關人民幸福安康, 事關黨和國家各項事業的發展, 事關偉大的民族復興之夢。 公平正義是每個公民的信仰, 司法改革正經歷“工匠”般的精雕細琢, 全面深化改革開啟了法治社會建設新征程的同時, 也在抒寫著追求公平正義的新篇章。 作為司法工作者, 我們將堅決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五個過硬”要求來嚴格要求自己, 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奉獻自己的全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