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城市空氣品質, 降低雜訊污染, 切實消除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安全隱患, 保障公共和人身財產安全, 12月20日, 郴州市人民政府發佈了《關於市城區規範銷售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通告要求, 從2018年1月20日起, 郴州市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具體都有哪些注意事項呢?
讓小編幫你劃個重點吧!
↓↓↓
郴州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具體區域(以下簡稱禁燃區)範圍為:
濱河路-青年大道-郴江路-蘇仙路-卜裡坪路-南嶺大道-龍女溫泉景區-南嶺大道-同福路(在建)-同心路-寒溪路-萬華路-郴州大道-增湖路-興城路-郴州大道-濱河路所形成的閉合區, 以及上述城市道路閉合區域外的部分城市建成區(詳見附圖)。
自通告下發之日起, 在禁燃區範圍內停止辦理設立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的行政許可。 對已經辦理了相關行政許可手續的煙花爆竹零售網點, 在2018年1月20日前應當遷出禁燃區, 因搬遷造成的損失由頒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安監部門按程式提出補償方案, 依法給予補償。
自通告下發之日起, 公安機關原則上停止辦理禁燃區內舉辦焰火晚會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行政許可。
禁燃區內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節日、婚喪嫁娶、喬遷、生日宴會等各類慶典活動中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黨員幹部應帶頭嚴格執行本通告規定, 杜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營造安全、低碳、環保、文明的城市環境。
對違反通告規定, 在禁燃區內非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 由相關部門依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予以處罰。
請廣大市民一定要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哦
對於非法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可以撥打
舉報電話:0735-12345
對於非法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可以撥打
舉報電話:0735-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