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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由費改稅 再生塑膠企業有哪些變化

2017年即將收尾, 2018已在眼前, 2017年世事煩擾多變, 而近期最令大家關注的熱門話題, 則是由環境保護部門徵收39年的排汙費即將退出, 同時由地稅部門對排汙企業徵收的環境保護稅即將在2018年1月1日正式實施。 面對即將到來的環境保護稅, 全國各地紛紛做出調整。 當然, 我們再生塑膠行業亦不例外。

“環保稅”醞釀已久年初將正式實施

環保稅啟動之前, 各地都有排汙費的徵收, 但在2014年以來, 相關部門已經在草擬環保稅法。 2018年1月1日環保稅將正式執行, 排汙費直接轉變為環保稅。 需要注意的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

後期將對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徵收費用。

北京按照國標上線執行!天津、河北、山東、上海等是“國標”下限的數倍!

部分地區環保稅徵收標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要求, 應稅大氣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 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 具體稅額可由各地在法定稅額幅度內提出。 其中北京按照國標上限執行, 而像河北、山東等地區則是下限的數倍, 後期企業環保稅壓力較大。

如北京、天津這樣的環境容量小、人口密度高的地方, 為了盡可能限制高排放企業, 可能適用的環保稅的稅額標準高。 但同時為了保障一致性的法定原則, 也不允許地方隨意提高標準擴大稅額。

必須由地方人大確定, 並報國務院和全國人大備案。

南方及西北部多省稅額較低遵循“稅費平移”原則

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山東等地, 公佈的稅額標準處於相對較高的標準區間, 南方、西北以及東北省份的環保稅額相對較低, 一些省份制定的稅額標與“國標”最低標準持平, 基本遵循“稅費平移”的原則。

之所以讓各地自行依法確定稅額, 一方面是給與地方政府一定的自主權, 調動地方的積極性, 另一方面也是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準和污染程度的不同。

再生企業之於環保稅

對於再生塑膠行業來講, 給人的印象多數是髒亂差的形象, 在此次“費改稅”的新一輪治汙或淘汰浪潮, 尤其在收費標準較高的地區。

污染企業要做出選擇, 要麼直接繳納排汙稅, 要麼加強企業治汙力度, 又或者搬移到環境污染承載力相對較高的地區。

再生塑膠企業大多數是中小型企業, 對於此類企業來講繳納環保稅無疑是雪上加霜, 後期運行起來將更加艱難。 那麼後期該類企業該怎麼操盤?有從業人員表示目前比較迷茫

1)搬遷?搬遷成本也不低, 更重要的是不少省份如雲南省2018年收費標準偏低, 但是已明確2019年將提高收費標準。 最重要的是, 再生塑膠企業對上下游、人工等的依賴度極高, 一旦搬遷勢必會損失掉大部分老客戶, 且人工、設備、廠房等都需要一定週期才能就緒, 時間成本又是對各企業的不小考驗。

2)加大環保設備?眾所周知,

再生小企業主要依靠低成本成本, 若花大量成本投資環保設備, 其財力也將透支, 對該類企業可行度有限。 對於大型企業而言, 作為再生塑膠行業內的龍頭老大, 其數量群體並不大, 好在近幾年在環保督查常態化下也已經崛起了一部分大型企業。 該類企業後期一般選擇加強治汙力度。 因為短期而言加強治汙力度短期投入高於直接繳納的排汙稅, 但若從長遠考慮, 治汙成本平攤下來實則低於長期繳納的排汙稅。 而且, 環保稅還增加了減排稅減免辦法, 低於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的, 按一定比例徵收環境保護稅。 並且, 污染企業最終還會得到環境友好的名稱, 綜合比較加強治汙利人利己。 贏得一個環境友好型的名聲,
整體合算下來, 治理比較划算。

“費改稅”最後的結果是促使污染企業採用更加先進的技術及清潔生產過程, 環保稅成本才能降下來, 產品價格更有競爭優勢, 才能將那些高污染、低效能的企業擠出市場。 對環保稅的徵收表明, 我國將利用經濟手段調節環境和發展問題、促進產業轉型升級, 環保稅的正式開徵標誌著我國經濟增長新方式的到來, 也將開啟生態文明建設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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