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轄區重點車輛及駕駛人的管理,
切實提高貨運企業管理責任人的安全意識,
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確保貨運企業各項安全措施落到實處,
12月26日上午,
三門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開發大隊約談了轄區三門峽榮達汽車有限公司安全負責人。
約談中,
大隊民警申耀首先針對該企業車輛及駕駛人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了整改建議,
明確要求該企業要進一步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
克服麻痹大意思想,
強化責任意識,
始終將車輛和駕駛人源頭管理作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加強駕駛人的學習教育,
杜絕帶“病”車上路,
切實做好交通事故預防工作。
他指出,
貨運企業的交通安全,
應該由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交警落實監管責任,
嚴格按照法律規定,
警企雙方共同加強車輛和駕駛人管理,
排除隱患,
企業才有效益,
不出事故,
執法才有社會效益,
從這一點上講,
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管理效益是互相統一的,
並對企業負責人提出了五點要求:一是要建立健全企業的交通安全管理機構,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發揮企業的主體責任,
推進企業管理規範化,
切實提升管理員的安全意識,
真正做到從各個環節消除各種交通事故隱患;二是要準確、及時的掌握並上報本單位的車輛及駕駛人資訊情況,
按時對車輛進行安全隱患排查,
做好車輛審驗工作,
最大限度減少安全隱患;三是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
加強對駕駛人的安全警示教育,
教育引導駕駛人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從行為上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嚴格做到文明行車和安全駕駛;四是要加強動態管理,
GPS監管平臺要保證全天24小時值守,
一旦發現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
及時通報車主和車輛司機,
予以糾正,
提前防範;五是要時刻提醒駕駛人及時注意天氣變化,
根據天氣狀況、路面狀況加大車輛出車前安全性能的檢查,
保持良好車況。
最後,
三門峽榮達汽車有限公司安全負責人表示,
下步將按照交管部門的要求,
嚴格各項制度落實,
加強車輛及駕駛人的安全管理,
積極主動開展安全隱患排查,
有效消除各項交通事故隱患,
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