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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和你愛上的第一個人結婚!

01

每一個你愛的人和愛你的人, 都教會了你愛與被愛。

第一次愛人, 愛的單純, 愛得深沉;

第一次愛人, 愛的卑微, 愛的深刻;

第一次愛人,

愛的不顧一切, 愛的刻骨;

愛一個人, 太簡單, 也太難;太幸福, 也太慘烈。 沒愛過的人, 不懂得其中酸澀。 沒有經驗可談, 沒有案例可參考, 有的只是一腔熱情, 有的只是一往情深, 太容易被現實打敗。

都說生活是柴米油鹽醬醋茶, 愛情抵不過生活的瑣事。 這樣的話一直在耳邊回蕩, 我也相信, 生活不是一頭腦熱就能解決的, 還要兩個人的磨合, 默契與合適。

曾經付出的愛, 不要後悔。 深愛過, 我們才會成長, 才會成熟, 才會珍惜我們愛過的人和愛我們的人。

愛上第一個人時, 心智還不是成熟期, 那時單純, 青澀的年紀讓你還沒來得及接觸漫長人生中的許多人與事, 怕輕率地用情感付出在自己幼稚時。 每段年少時朦朧的情感, 都是為長向成熟後付出的代價,

但願這代價是輕微的, 只是心的一角有傷痕, 而不是終生的悔恨與伴隨一生的不幸婚姻。

02

合適的愛適合婚姻, 相愛的人適合愛情。

是的, 在婚姻裡, 合適是第一位的, 沒有人能保證兩個人在一起幾十年能相愛如初, 但是每個人的初戀都是用心去愛的,

可能有很多的問題, 很多的毛病, 但是全用彼此的愛來融合了。 所以, 選擇你後來愛的人去走進婚姻, 把你的初戀作為心底最柔軟的回憶。

婚姻中需要的伴侶, 最好是那能夠和你並肩而立在船頭, 淺斟低唱兩岸風光, 同時更能在驚濤駭浪中緊緊握住你的手不放的人。 換句話說, 最好她本身不是你必須應付的驚濤駭浪。

因為合適, 你不用為了對方犧牲什麼, 他能包容你的大小缺點。

因為合適, 你想要的他都有, 他沒有的你也不苛求。

因為合適, 你犯錯的時候他能笑著原諒。

因為合適, 你們兩個人願意齊心協力讓自己的家庭變得越來越好。

民謠界有個盛傳的段子是說, 堯十三錯過了他的北方女王,

陳粒沒和祝星走到一起, 宋冬野手中牽著的不是董小姐的手, 李志娶的不是鄭州巷子裡霧氣穿過脖子的姑娘。

他們最後都沒有和過往的摯愛在一起, 但他們現在都過得很好。 一生中, 不是所有驚豔你時光的人都能溫柔你的歲月, 戀愛有戀愛該有的態度, 婚姻有婚姻該有的法則。

愛一個人的事,而合適是兩個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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