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 宜春市、撫州市任免一批領導幹部, 宜春市副市長謝俊忠兼任宜春市公安局局長。
宜春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 於2017年12月26日決定任命:
謝俊忠為宜春市公安局局長;
徐勇軍為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
宋雲波為宜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
敖幼平為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局長;
朱宏標為宜春市科學技術局局長;
何 敏為宜春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主任;
歐陽世平為宜春市商務局局長;
李蘇榮為宜春市林業局局長;
歐陽昕為宜春市糧食局局長。
免去:
萬秀奇的宜春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朱宏標的宜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職務;
宋雲波的宜春市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敖幼平的宜春市林業局局長職務;
黃建民的宜春市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職務;
彭金平的宜春市工業和資訊化委員會主任職務;
周 軍的宜春市商務局局長職務;
程北平的宜春市糧食局局長職務。
任命:
張鳳貞為宜春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王 軻為宜春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朱步輝為宜春市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薑海清為宜春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左細華為宜春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免去:
張鳳貞的宜春市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袁秋紅的宜春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經撫州市政府研究決定, 以下同志自2016年9月30日開始試用一年期滿, 經考核合格, 正式任職:
肖 敏同志(女)為撫州市房產管理局總工程師;
余友德、熊小亮同志為撫州市文昌裡歷史文化街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徐 馳同志為撫州市文昌裡歷史文化街區管理委員會總工程師。
黃達興同志自2016年10月9日開始試用一年期滿, 經考核合格, 正式任職:
黃達興同志為撫州市昌撫合作示範區管理委員會主任。
以上同志的任職時間自試用期開始之日起計算。
經撫州市政府研究決定, 任命:
羅 傑同志為撫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
劉向東同志為撫州市公安局調研員,
喻 勇同志為撫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政治委員;
免去:
邱國亮同志的撫州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職務, 保留正處長級待遇;
歐陽磊同志的撫州市第一人民醫院副院長職務;
余旗勇同志(女)的撫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副主任(撫州市民防局副局長)職務, 保留副處長級待遇;
楊華順同志的撫州市水利局副調研員職務, 退休;
羅少韜、李淩、艾華(女)同志的撫州市監察局副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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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林浩裕 編輯:周小雅 實習生:遊菊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