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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師強☆禁☆姦猥褻高二女生獲刑12年半 當孩子和你說這種話你該注意了……

全文2733字 閱讀約需4分鐘

年薪16萬的家教老師鄒明武被指多次強姦、猥褻一名高二女生, 以強姦罪、強制猥褻罪被公訴至法院。

12月26日上午十點, 北京海澱法院對這起職業教師利用家教時間性侵未成年女學生案進行了宣判, 鄒明武犯強姦罪、強制猥褻罪, 兩罪並罰獲刑12年6個月。 同時禁止被告人鄒明武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工作。

圖為庭審現場。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黑克

據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瞭解, 該案系海澱法院首例對性侵害未成年的被告人宣告“從業禁止”的案件, 也是首例對被害人及家屬在庭審及宣判環節全程採用視頻保護的案件。

高二女生遭16萬聘請的名師家教性侵

據媒體此前報導, 2015年10月, 王先生的女兒小麗(化名)在北方交通大學附屬中學讀高中二年級。

王先生說, 女兒性格文靜,

雖然老實但並不悶, 屬於乖巧聽話的那種, 每天的生活就是學校家庭兩點一線。 從小學開始, 女兒的學業就沒用家長特別操過心。

上高中後, 小麗的數學成績一直在100分左右徘徊(滿分150), 為提升成績, 王先生想給女兒補課。 由於擔心校外培訓機構的教學品質, 王先生決定聘請小麗平時在學校裡的任教老師鄒某當家教。

2015年9月, 鄒明武開始擔任小麗所讀班級的數學老師。 10月份, 他開始同時擔任小麗的家教老師, 補習的費用和頻率協商定為700元/小時, 一次2小時, 每週末一次, 寒假每天一次, 暑假隔天一次。

但是, 鄒明武要求, 在他的家中為小麗補習。

2016年9月份, 鄒明武從原學校離職, 轉到首都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初中部任教。 考慮到長期的合作關係,

王先生仍選擇讓鄒明武任教, 但上課地點轉為王先生家中。

王先生稱, 據女兒轉述, 14個月的補習期間, 她與鄒明武除了師生關係, 未有戀愛等關係, 但在非自願條件下, 鄒明武多次對她有動手動腳的猥褻行為, 開始只是小動作, 後在2016年4月、7月、8月、12月對其進行了四次強姦。

圖片來自網路

王先生稱, 女兒表示, 在發生性關係後, 鄒明武還對她說了很多威脅性話語。

家中攝像頭拍下猥褻過程

2016年的4月, 小麗被鄒明武第一次強姦。 2016年4月的一天, 小麗支支吾吾地向父親王先生表示, 不想再繼續補課了。

幾經追問, 小麗表示, 繼續補課的底線是不想讓鄒明武再給自己補課了。 由於王先生當時並不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 以為女兒只是課業繁重, 情緒化地拒絕補課, 並未太在意。

此後, 女兒又有類似表態, 家人也多用常換老師不利於學習成績的觀點進行勸解。

小麗不敢說出鄒明武的行為, 又沒換成老師, 鄒明武的膽子越來越大, 行為也從最開始的動手動腳, 變成猥褻、性侵。

事件轉捩點在2016年11月, 那時的補課地點已經換到王先生家中。

某次補課期間, 鄒明武欲再次對小麗進行猥褻, 特意問了一句, “家中沒有攝像頭吧?有的話可就麻煩了。 ”小麗表示屋裡沒有監控或攝像頭後, 鄒明武還在屋內四處巡視了一圈, 確定沒有後, 再次對小麗進行了猥褻。

2016年12月的一天, 王先生不在家, 原本在家的妻子臨時因事外出, 愈發膽大的鄒明武就在王先生的家中, 第四次強姦了小麗。

12月18日, 在小麗的堅持下, 王先生給她補習的房間內裝了監控, 小麗表示, 拒絕鄒明武給她繼續補課的理由讓父母自己看。

12月25日下午4點到6點, 鄒明武再次在補課期間獸欲大發。 監控中, 鄒明武在鋪滿補習資料的寫字臺前, 露出生殖器, 並讓小麗為其手淫,還將手伸入了小麗衣服中。

家教被學校開除 獲刑12年半

看到監控錄影後,王先生先徵詢了女兒意見。

小麗表示,“我自己可以站出來指證他,事情已經發生了,我不再害怕了。”小麗的堅定與所受的傷害,讓王先生堅定了決心,一定要幫女兒維權到底,讓鄒明武得到應有的處罰。

2017年1月3日,王先生質問鄒明武:“你與我女兒到底怎麼回事?”鄒明武辯稱,只是在指導數學期間,碰到過其女兒的臉部,頭部,還主動說要退一些學費。

1月6日中午,王先生和女兒一起去鄒明武任教的學校找他,但鄒某稱不認識二人,讓保安將其攔在校門外。

隨後,王先生報警,警方到校半小時左右將鄒明武帶走。不久,鄒明武所任教的學校也將其開除。海澱檢察院依法對鄒明武提起公訴。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間,被告人鄒明武為小麗所就讀的某中學數學任課老師。2016年9月,鄒明武辭職,任北京一所著名中學臨時代課老師。2015年10月至案發前,鄒明武受雇為小麗的家教老師。2016年3月至案發時,被告人鄒明武在其家中、被害人小麗家中,利用給小麗輔導功課之機,先後四次強行與小麗發生性關係,並多次強行親吻、撫摸小麗,對小麗進行猥褻。

檢方認為,被告人鄒明武以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為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鄒明武以脅迫方法強制猥褻他人,其行為應當以強制猥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鄒明武一人犯數罪,應當對其以強姦罪、強制猥褻罪數罪並罰。

12月26日上午十點,鄒明武被帶進法庭,法官宣讀了判決書。法院經審理查明,鄒明武為被害人小麗(化名,17歲,高二學生)的任課及家教老師,2016年3月至案發期間,鄒明武利用給小麗輔導功課之機,多次以強行親吻、撫摸、讓被害人為其手淫等手段強制猥褻小麗,並多次強行與小麗發生性關係。

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鄒明武有期徒刑9年;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鄒明武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禁止被告人鄒明武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工作。

據瞭解,今年39歲的被告人鄒明武曾在北京某中學任教時被評為“一級教師”以及“海澱區骨幹教師”。

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要上訴,稱判決有問題,具體情況等上訴時說。

圖為庭審現場。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黑克

受害人家屬:對判決結果滿意

事後,被害人小麗和父親王先生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小麗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小麗稱,鄒明武教數學課還可以,在學校時沒有發現鄒明武有這種行為。第一次發生在2016年三四月份,當時自己跟家長說過,沒有明說過,只是暗示,說得不是很明確,家長沒有太在意。“家長以為我是不想跟他學了,後來我一次比一次說得嚴重,要求得越來越堅決,家長才安的攝像頭。”小麗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王先生表示,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25日,鄒明武擔任小麗的輔導老師14個月期間,他一共給鄒明武打過16萬塊錢。

對於判決結果,王先生表示對判決滿意,稱這是“大快人心”。王先生稱,事情發生後,女兒接受過心理治療。

圖為庭審現場。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黑克

據海澱法院法官介紹,該案旨在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同時,曝光掩蓋在合法身份下的“隱形犯罪”,為預防與減少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搭建基礎的防護網,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周蔚

新媒體編輯 陰重宇

並讓小麗為其手淫,還將手伸入了小麗衣服中。

家教被學校開除 獲刑12年半

看到監控錄影後,王先生先徵詢了女兒意見。

小麗表示,“我自己可以站出來指證他,事情已經發生了,我不再害怕了。”小麗的堅定與所受的傷害,讓王先生堅定了決心,一定要幫女兒維權到底,讓鄒明武得到應有的處罰。

2017年1月3日,王先生質問鄒明武:“你與我女兒到底怎麼回事?”鄒明武辯稱,只是在指導數學期間,碰到過其女兒的臉部,頭部,還主動說要退一些學費。

1月6日中午,王先生和女兒一起去鄒明武任教的學校找他,但鄒某稱不認識二人,讓保安將其攔在校門外。

隨後,王先生報警,警方到校半小時左右將鄒明武帶走。不久,鄒明武所任教的學校也將其開除。海澱檢察院依法對鄒明武提起公訴。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期間,被告人鄒明武為小麗所就讀的某中學數學任課老師。2016年9月,鄒明武辭職,任北京一所著名中學臨時代課老師。2015年10月至案發前,鄒明武受雇為小麗的家教老師。2016年3月至案發時,被告人鄒明武在其家中、被害人小麗家中,利用給小麗輔導功課之機,先後四次強行與小麗發生性關係,並多次強行親吻、撫摸小麗,對小麗進行猥褻。

檢方認為,被告人鄒明武以脅迫手段強姦婦女,其行為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鄒明武以脅迫方法強制猥褻他人,其行為應當以強制猥褻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鄒明武一人犯數罪,應當對其以強姦罪、強制猥褻罪數罪並罰。

12月26日上午十點,鄒明武被帶進法庭,法官宣讀了判決書。法院經審理查明,鄒明武為被害人小麗(化名,17歲,高二學生)的任課及家教老師,2016年3月至案發期間,鄒明武利用給小麗輔導功課之機,多次以強行親吻、撫摸、讓被害人為其手淫等手段強制猥褻小麗,並多次強行與小麗發生性關係。

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鄒明武有期徒刑9年;以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人鄒明武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禁止被告人鄒明武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與未成年人相關的教育工作。

據瞭解,今年39歲的被告人鄒明武曾在北京某中學任教時被評為“一級教師”以及“海澱區骨幹教師”。

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要上訴,稱判決有問題,具體情況等上訴時說。

圖為庭審現場。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黑克

受害人家屬:對判決結果滿意

事後,被害人小麗和父親王先生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小麗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經過。

小麗稱,鄒明武教數學課還可以,在學校時沒有發現鄒明武有這種行為。第一次發生在2016年三四月份,當時自己跟家長說過,沒有明說過,只是暗示,說得不是很明確,家長沒有太在意。“家長以為我是不想跟他學了,後來我一次比一次說得嚴重,要求得越來越堅決,家長才安的攝像頭。”小麗告訴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王先生表示,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25日,鄒明武擔任小麗的輔導老師14個月期間,他一共給鄒明武打過16萬塊錢。

對於判決結果,王先生表示對判決滿意,稱這是“大快人心”。王先生稱,事情發生後,女兒接受過心理治療。

圖為庭審現場。 攝/法制晚報·看法新聞記者 黑克

據海澱法院法官介紹,該案旨在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同時,曝光掩蓋在合法身份下的“隱形犯罪”,為預防與減少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發生搭建基礎的防護網,為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制晚報·看法新聞 記者 周蔚

新媒體編輯 陰重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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