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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得2年采砂權遲遲未能開工

◎文/圖 首席記者郭俊

中國江西網訊 2年前, 樂平市一商人通過公開拍賣競得當地一砂場的采砂經營權, 期限為2年。 在遭遇了村民阻工、政府禁采後, 他至今未能采到一粒砂。 而與此相對應的是, 在砂石市場的剛需下, 偷采日漸猖獗。

當地有關部門表示, 禁采期的偷採行為很難查處,為遏制非法采砂, 禁采後會成立國有采砂公司統一經營並處理善後問題。 實際上, 本應於今年9月前掛牌成立的國有采砂公司, 遲遲未能成立, 這使得當地一些合法的砂場主們陷入了等待之中。

專家認為, 非法采砂沒有治理好,

卻把合規合法的禁止住了, 這種結果不但傷害了市場, 還傷及政府公信力。

涉事砂場

沒分到拍賣款村民阻攔采砂

“政府怎麼能不講信用?拍賣書怎麼就成了一紙空文?”12月6日, 手裡攥著拍賣成交協議, 方龍不禁喃喃自語。

2015年7月22日9時30分, 通過樂平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方龍以950萬元的成交價格(以下簡稱《方案》)。

根據《方案》, 樂平市所有河道采砂開採權實行統一經營管理, 組建河道采砂管理局和國有砂石資源經營公司, 全面實行統一開採、統一經營、統一利益分配、統一管理的“四統一”模式。 今年8月起, 將樂安省試點河段砂石開採權依法許可給砂石資源經營公司, 進行統一開採, 按河砂平均60元/方售價。

“我們也迫切希望儘快成立國有采砂公司, 因為一旦開始運營就能立即滿足市場剛需, 無利可圖的偷采者自然也會消失。 ”吳建勳坦言。

但是等待至今, 方龍等砂場主們並未等到政府有關部門來商談有關事宜。 當方龍主動去向有關部門尋求解決方案時, 他得到的回復是“國有采砂公司尚未成立”。

根據《樂平市砂石資源經營有限公司組建方案》, 今年8月20日前, 完成公司依法登記註冊, 辦理一證五碼並掛牌成立。

但實際上, 據瞭解, 樂平市砂石資源經營有限公司至今尚未成立。 同時, 由於拍得的樂平市名口鎮戴村標一采砂經營權已在今年7月22日到期, 方龍不禁慨歎, “花了900多萬元, 兩年來我竟然連一粒砂都沒有采到!”

◆專家

政府應制定合理的解決方案

在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行政法學博士王柱國看來, 面對采砂秩序混亂、非法采砂屢禁不止的現象, 政府主動作為進行整治, 並欲成立國有采砂企業徹底解決問題的出發點是好的, 方法也是可行的。 但作出決策後就應按計劃立即執行, 否則極易演變成“一紙空文”,

這樣既傷害了自身公信力, 又侵犯了政策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在王柱國看來, 一方面, 樂平應加快國有采砂公司的籌建, 並及時運營;另一方面, 有關部門也應積極與因“禁采令”受影響的砂場主們洽談, 制定合理的解決方案。

王柱國表示, 要想徹底根治非法采砂, 亟待建立新的執法模式。 他建議, 應由政府牽頭, 水利部門主導, 公安、港旅、環保等部門配合, 整合形成統一的執法機構, 將以前單一、分散的執法模式轉換為綜合執法。 同時, 將“非法采砂入刑”, 以此給予違法者有力震懾。

截至發稿前, 據樂平市水務局局長邵波透露, 當地正在考察有合作意向的采砂企業, 將儘快成立國有采砂公司。

令方龍等砂場主感到欣喜的是,

針對未進場運營的數個采區, 上述《方案》確定了兩種解決辦法:第一, 由樂平市政府全部收回採砂權, 返還拍賣款並賠償違約金;第二, 由樂平市財政局儘快將拍賣款按分配比例撥付給鎮政府, 由後者返還給村並協調村民關係。 在嚴格監管安裝遠端監控的條件下, 砂場主按要求作業, 期滿後不再延期。

“無論是收回, 還是繼續開採, 終於有個說法了。 ”方龍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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