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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契約

作者:依果

人人都是生命簽約的高手, 而且是天生的。

如果沒有最初的生命合同契約, 我們不會在宇宙裡顯現身影。

我們都知道了,

這宇宙就是依法顯現而出的生命載體, 我們稱為物質的世界。

因果律-先天之法

這裡構建宇宙世界所依循的法, 並不是單指生命宇宙所先天具備的物質宇宙根本“因果”律法。 因為這是宇宙共性之法, 它是我們生命的本性特質天生所帶有的, 這是我們唯一不需要和之簽署的原始之法, 是我們本性具有的, 它存在於宇宙的任何空間角落。 它是構建生命宇宙的基本大法, 它不會生也不會滅, 無始無終, 具有和生命一樣的永恆屬性性。

是我們真相生命“實有”的另一種存在-法性的顯現。

“實有宇宙”的本性產生了宇宙因果律。 (詳見震盪宇宙說, 宇宙震盪的規律一節)

這先天之法是不能再被私下簽署的, 也是根本不用簽署的唯一之法。

因為她的不可更改性, 我們只有好好的遵循它。

它是可以窮盡掌握的先天之法。

因為它的恒常不變的永恆的屬性, 所以我們人人都可以百分百的瞭解它, 掌握它, 運用它。

依此法所構建的宇宙世界是清淨無染的, 沒有絲毫的習氣。

是出世間的莊嚴世界。

在這裡, 人們清醒, 存在於真相裡, 不被迷惑, 安住于大光明之中。

它是世界的基本模型, 沒有千變萬化的絢麗迷幻, 沒有層層空間的重重疊疊。 它以一成不變的方式存在於物質世界的所有空間之中。 它是空間之母, 輪涅不離的保障。

意識願力-後天之法

意識願力, 是我們生命在物質世間存在過程中, 隨緣產生的具有強烈個人色彩的願力, 這些願力都會以“法”的形式, 存在於宇宙之中。

它在宇宙中的覆蓋範圍, 取決於我們發願的範圍大小。 如果, 我們發出的一個願力, 是面向所有宇宙生命的, 那這個願力自然就會存於整體宇宙的意識願力海中, 在此其中的每一個生命都有接受到你的資訊, 和你簽訂此種願力協議,

和你產生緣分共振的可能。

當然, 每一個物質生命對宇宙認知的局限性, 可以直接局限他所發願力的覆蓋面積。 就是說, 如果一個物質生命對宇宙的認知是不完全的片面的, 那就算他所發的面向全宇宙生命的願力也僅僅只是在他認知所達到的局部宇宙裡存在的, 和真實的宇宙情況不發生關係。

又比如, 一個實修真實境界在鬼道的人, 就算他再發願去天堂, 在轉世時, 最終還是去的鬼道, 只是在色相顯現上會更像天人相, 或者種下了天堂的因, 直至在實修境界裡進入天堂為止, 境隨心轉, 心裡真正獲得天堂的契約合同為止。

願力只是一個因地的導火索, 直至獲得真實果地位置才算完成。

當然, 沒有願力的前因,

後面的果現更是無從談起, 這是世間世界的因果基本律法, 前面說過。

所以, 證悟實修生命本相是最關鍵的核心, 而並不是發發願力那麼容易的。

這些法, 是我們成就, 認知物質宇宙的保障。

我們熟知的最有名的願力諸如, 阿彌陀佛西方世界四十八願;釋迦摩尼佛娑婆世界五百願力;等等。 在娑婆世界裡從惡到善, 允許有六道輪回之法, 每一道都有其不同的立世之法, 界限清晰, 法相嚴明。

我們人處於善惡顯現較平衡的人道, 處於三維時空裡, 這樣的世界同時也有很多, 地球人類有其特殊性, 人類的靈魂顯示出宇宙生命的多樣性, 從出世間的聖靈, 到世間六道的俗靈都有存在。 凡聖靈性都以人的肉身存在著, 是凡聖同居的地方。

這也體現在,我們人類統一在娑婆世界的人道立法加持之下,社會道德,社會立法顯而易見。同時,又會看到,上到天堂佛土,下到畜生地獄的不同法相的存在。相關的法律也是存在的。

我們的多樣性是少有的。

西方極樂世界的法相和我們娑婆世界有很大的不同,那裡只允許有善三道的輪回。最差的道德境界都是人道的標準,就算那些色相上顯動物相的生命,也都有著人道的靈魂。

在那裡具有出世間神聖靈魂的生命隨處可見,較於我們這裡就是樂土。

以上這些法的建立,就是我們遮罩掉其它宇宙世界空間,獨享單獨的宇宙世界和空間的保障。也使世界空間劃分的界線清晰可見。

這也是我們離開現在空間,啟動進入其它那些,存在於不可見的空無狀態的宇宙世界的保障。

我們如果遵循這些法,簽訂了遵循契約,我們可以既身隨願進入這些願力成就的世界空間裡,也可以在今生死後拋棄肉身,再進入這些世界裡生存。

在新生的世界裡,有他們慣有的道德和法律制度呈現,這和我們之前的簽署契約內容是吻合的。我們必須嚴格遵守,因為我們所簽的契約在投生之前已經簽署。可能我們不記得了,就像現在在這裡的我們人類。

有一點,一定要知道,如果不簽,我們一定是不會出現在這裡的。

這律法,一定會得到創法造物者的監督加持。想任意的篡改會得到相應的排斥驅逐。

所以,對普法的尊重加持,天道自然,是我們做人最基本的原則。

同時,任何一個創法造物主,都要保留一整套的依先天之法所建的出離世間的宇宙理論。保證人們能夠清醒的出離世間,回歸生命本相。

物質宇宙

我們人類對物質宇宙的認知是及其片面的。

我們平時所說的宇宙,其實就是專指物質宇宙來說的。也就是我們佛教知識裡的世間法範疇的世界,三千大千世界佛土,和無量的三千大千世界佛土所共同組成的十方世界,統稱為宇宙。是個無量大的浩瀚的宇宙。

這個宇宙是在生命先天之法-因果律的構架中運作的,所以,它是一個兩元對立的二法世界。也就是我們所說常說的世間法世界。

陰陽,善惡,光明黑暗,癡迷智慧,勝敗,等。所有這些兩兩相對的現象,都是完美呈現這個清晰宇宙的必備條件。否則,生命只能停留在混沌的初始狀態,雖然那裡是光明安寧喜樂的。

這個宇宙的物質呈現的多樣性,是完全出乎我們人腦的認知的。

它存在的基本原則,就是較粗質的物質會涵蓋包容較細質的物質,重疊存在。就像我們的靈魂呆在我們的肉體裡,顯然靈魂是較肉身細質的物質。換句話說,就是較細緻物質可以穿越較粗質物質存在。就像我們靈魂所存在的靈界空間,也是物質的另一種較細質的存在。

再細質再高頻的物質,也是物質存在。

哪怕是一個想法,一個意識,也得以某種細質的物質載體來存在。

現在看來,只有前面提到的那種整體性的混沌狀態,才沒有被我們世間宇宙世界界定為物質現象,因為它沒有任何的可感知的振動和運動存在,後面會有詳述。

除此之外,所有可以明確感知到的現象,都被定義以物質存在的,因為在它存在的那層空間裡,它會以非常清晰的個體現象顯像,具有與眾不同的個體氣質。

雖然做為人並不知道這些。

物質世界的善惡好壞,取決於那個世界所採用的最初形成世界的願力之法的好壞,也就是社會生存空間裡所執行的律法的文明程度,這和物質空間是否粗質還是細質沒有直接關係。

這就意味著,並非較細緻物質所構成的世界就一定比較粗質物質構成的社會世界整體文明程度發達,不一定呈現的就是天堂景象,也許是其它較惡的景象。

就算是同一層空間社會的律法也會隨制定法的上層空間律法意識的更改而起變化。

人類種族就會隨正負時間線,呈現多種的文明態勢,六道景象交替變換也是隨時發生的。

在漫長的文明史中,時而殘忍如地獄,時而饑荒如惡鬼,時而愚昧如畜生,時而平淡如人間,時而輝煌如天人。

實有宇宙

在這個物質之前,還有一個“准物質”存在,嚴格來說,他還沒有達到形成我們世間法所公認的物質標準,就是沒有任何振動,活動的跡象,似乎沒有東西存在。它處在虛無,不存在,空的,混沌的狀態下。它不活動不振動,所以不能被我們感知到,但是,它是隱藏在那裡存在的,它是實有的。

我們看不到它,是因為我們沒有和它簽訂任何契約,沒有緣分以我們的振動和它共鳴。

我們只能感知到那些和我們有著共鳴振動的物質形象,那些沒有共鳴的物質存在,雖然他以他的方式在振動著,可這些跟我們根本就沒有任何關係,我們看不到他的存在,表現為沒有,空無。但是,我們不能否認他的存在,就像我們人類面對虛無的空間,不能否認看不到的暗物質存在,這有些類似。

隨著複雜法的顯現,那些隱藏著的實有暗物質,可能也會時隱時現的展現。

雖然是這樣,但是,在某一個空間,我們可以同時看到這所有的物質的存在,就是說,沒有盲點的一個地方,這個地方,被那些成就者證實,是的確存在的。在那裡,我們可以從一個專屬的視角看到這所有的振動共鳴,獲得宇宙全息圖像。

最初,我們會發現一個能夠被普遍的看到的情形,所有物質開始各自振動之前的一個統一顯現的准振動臨界點,就是那個還沒有真正開始進行物質振動之前的狀態,這是我們生命所能示現的唯一一個天生具有的類似共振的狀態。

這是一個整體混沌的沒有邊際的光明的狀態。

是可以被我們自己準確撲捉到的。

它雖然不是以我們界定的物質現象來存在,但是它的確是另一種的真實存在,是“實有”的。

它的產生是因為我們生命自身的基本屬性造就的,他所呈現的樣子正是我們生命本相的完美影射,這正是我們生命本相法身的顯現。

在這裡,我們可以和所有生命一起簽署生命契約。這是生命契約簽署的制高點,從此,一切都有可能。

在生命“實有”本相層面,生命只要是遵循了某種意識願力之法,形成契約簽約了,隨即在意識願力的作用下,原始的“實有”脫離了整體混沌狀態,表現出了依法所具的特殊個性的振動,從而形成色相而存在了。哪怕是,這色相與實有本相只是有略微處的差別,那也是走出了原始混沌,進入世間法物質世界了。

最初的這個混沌空明的大光明,很難用以實用,無法如意映現世間世界萬物景象。

成熟後,對它的合理觀察,可以是雙向式的。

用心仔細分辨這混沌一體的大光明,就會發現,它是由一層層不同的空間景象羅列而成的。這整體的光明,是由那些每層空間世界的不同色相的光明部分羅列出現的,因為空間的無限多,就形成了個體光明整體上的重疊混沌,呈現出空明光明之相。

隨後,也可以,分解這整體的光明,回復分列成一層層的空間景象,以心力隨意停留在任何一層空間之中,繼續深入其中,可探究竟。

也可返回來,在進入光明,重新選擇其中的空間景象進入。

來來回回,雙向進行。

我們可以如下認知就好理解一些了,

有一台幻燈機,在牆上,打出一幅非常清晰的畫面。同時,我們再用很多台幻燈機,在同一個地方各自打出清晰的圖片,這時,在牆上很難分辨出其中某一個清晰的畫面了,我們看到的只能是一片光。試想一下,如果這幻燈機的數量上是無限大的,也各自打出各自清晰的圖像來,我們看到的只能是一個沒有任何黑暗盲點的通亮的一片光明。這有點像沒有放任何片子的由一台幻燈機空打出來的那種光明一樣。但是,這是有著本質的區別的。沒放片子的幻燈機永遠不會發揮它真實的作用,讓我們看到我們想看的清晰圖像。而那些由眾多機器羅列的圖像產生的光明,只要我們適當的選則,關掉那些其他的只留下我們需要的一台,就能看到我們想要的清晰畫面了。

現實比這要豐滿立體,也複雜的多。

幻燈機就是我們變幻的眾多生命角色;演示畫面畫面的牆面,就是我們的宇宙空間舞臺;顯示的畫面內容就是我們的生活內容畫面;關掉那些沒用的幻燈機,就是對其它生存空間的遮罩;這一切的操控者就是我們的生命本真。

這就是宇宙對於我們生命的價值

涅槃的宇宙

我們如果能做到,生命意識無論去到哪層空間,都是通過實有宇宙而進入的。

這樣的宇宙世界,除了具有它特殊的造物主意識之外,還同時具有先天“因果”律法的真實保障,這樣所構建的宇宙世界是清淨無染,莊嚴光明。生活在這裡的生命,熟知輪涅不離的清醒狀態。

這是超離世間的真相世界,人們可以住於輪回而不會迷於輪回,也可以安住光明而不會執迷空明混沌。

人們不離真相,常駐光明,智慧,果敢,平等,喜樂,安寧。

這樣的宇宙生命和我們同時並存。

這也體現在,我們人類統一在娑婆世界的人道立法加持之下,社會道德,社會立法顯而易見。同時,又會看到,上到天堂佛土,下到畜生地獄的不同法相的存在。相關的法律也是存在的。

我們的多樣性是少有的。

西方極樂世界的法相和我們娑婆世界有很大的不同,那裡只允許有善三道的輪回。最差的道德境界都是人道的標準,就算那些色相上顯動物相的生命,也都有著人道的靈魂。

在那裡具有出世間神聖靈魂的生命隨處可見,較於我們這裡就是樂土。

以上這些法的建立,就是我們遮罩掉其它宇宙世界空間,獨享單獨的宇宙世界和空間的保障。也使世界空間劃分的界線清晰可見。

這也是我們離開現在空間,啟動進入其它那些,存在於不可見的空無狀態的宇宙世界的保障。

我們如果遵循這些法,簽訂了遵循契約,我們可以既身隨願進入這些願力成就的世界空間裡,也可以在今生死後拋棄肉身,再進入這些世界裡生存。

在新生的世界裡,有他們慣有的道德和法律制度呈現,這和我們之前的簽署契約內容是吻合的。我們必須嚴格遵守,因為我們所簽的契約在投生之前已經簽署。可能我們不記得了,就像現在在這裡的我們人類。

有一點,一定要知道,如果不簽,我們一定是不會出現在這裡的。

這律法,一定會得到創法造物者的監督加持。想任意的篡改會得到相應的排斥驅逐。

所以,對普法的尊重加持,天道自然,是我們做人最基本的原則。

同時,任何一個創法造物主,都要保留一整套的依先天之法所建的出離世間的宇宙理論。保證人們能夠清醒的出離世間,回歸生命本相。

物質宇宙

我們人類對物質宇宙的認知是及其片面的。

我們平時所說的宇宙,其實就是專指物質宇宙來說的。也就是我們佛教知識裡的世間法範疇的世界,三千大千世界佛土,和無量的三千大千世界佛土所共同組成的十方世界,統稱為宇宙。是個無量大的浩瀚的宇宙。

這個宇宙是在生命先天之法-因果律的構架中運作的,所以,它是一個兩元對立的二法世界。也就是我們所說常說的世間法世界。

陰陽,善惡,光明黑暗,癡迷智慧,勝敗,等。所有這些兩兩相對的現象,都是完美呈現這個清晰宇宙的必備條件。否則,生命只能停留在混沌的初始狀態,雖然那裡是光明安寧喜樂的。

這個宇宙的物質呈現的多樣性,是完全出乎我們人腦的認知的。

它存在的基本原則,就是較粗質的物質會涵蓋包容較細質的物質,重疊存在。就像我們的靈魂呆在我們的肉體裡,顯然靈魂是較肉身細質的物質。換句話說,就是較細緻物質可以穿越較粗質物質存在。就像我們靈魂所存在的靈界空間,也是物質的另一種較細質的存在。

再細質再高頻的物質,也是物質存在。

哪怕是一個想法,一個意識,也得以某種細質的物質載體來存在。

現在看來,只有前面提到的那種整體性的混沌狀態,才沒有被我們世間宇宙世界界定為物質現象,因為它沒有任何的可感知的振動和運動存在,後面會有詳述。

除此之外,所有可以明確感知到的現象,都被定義以物質存在的,因為在它存在的那層空間裡,它會以非常清晰的個體現象顯像,具有與眾不同的個體氣質。

雖然做為人並不知道這些。

物質世界的善惡好壞,取決於那個世界所採用的最初形成世界的願力之法的好壞,也就是社會生存空間裡所執行的律法的文明程度,這和物質空間是否粗質還是細質沒有直接關係。

這就意味著,並非較細緻物質所構成的世界就一定比較粗質物質構成的社會世界整體文明程度發達,不一定呈現的就是天堂景象,也許是其它較惡的景象。

就算是同一層空間社會的律法也會隨制定法的上層空間律法意識的更改而起變化。

人類種族就會隨正負時間線,呈現多種的文明態勢,六道景象交替變換也是隨時發生的。

在漫長的文明史中,時而殘忍如地獄,時而饑荒如惡鬼,時而愚昧如畜生,時而平淡如人間,時而輝煌如天人。

實有宇宙

在這個物質之前,還有一個“准物質”存在,嚴格來說,他還沒有達到形成我們世間法所公認的物質標準,就是沒有任何振動,活動的跡象,似乎沒有東西存在。它處在虛無,不存在,空的,混沌的狀態下。它不活動不振動,所以不能被我們感知到,但是,它是隱藏在那裡存在的,它是實有的。

我們看不到它,是因為我們沒有和它簽訂任何契約,沒有緣分以我們的振動和它共鳴。

我們只能感知到那些和我們有著共鳴振動的物質形象,那些沒有共鳴的物質存在,雖然他以他的方式在振動著,可這些跟我們根本就沒有任何關係,我們看不到他的存在,表現為沒有,空無。但是,我們不能否認他的存在,就像我們人類面對虛無的空間,不能否認看不到的暗物質存在,這有些類似。

隨著複雜法的顯現,那些隱藏著的實有暗物質,可能也會時隱時現的展現。

雖然是這樣,但是,在某一個空間,我們可以同時看到這所有的物質的存在,就是說,沒有盲點的一個地方,這個地方,被那些成就者證實,是的確存在的。在那裡,我們可以從一個專屬的視角看到這所有的振動共鳴,獲得宇宙全息圖像。

最初,我們會發現一個能夠被普遍的看到的情形,所有物質開始各自振動之前的一個統一顯現的准振動臨界點,就是那個還沒有真正開始進行物質振動之前的狀態,這是我們生命所能示現的唯一一個天生具有的類似共振的狀態。

這是一個整體混沌的沒有邊際的光明的狀態。

是可以被我們自己準確撲捉到的。

它雖然不是以我們界定的物質現象來存在,但是它的確是另一種的真實存在,是“實有”的。

它的產生是因為我們生命自身的基本屬性造就的,他所呈現的樣子正是我們生命本相的完美影射,這正是我們生命本相法身的顯現。

在這裡,我們可以和所有生命一起簽署生命契約。這是生命契約簽署的制高點,從此,一切都有可能。

在生命“實有”本相層面,生命只要是遵循了某種意識願力之法,形成契約簽約了,隨即在意識願力的作用下,原始的“實有”脫離了整體混沌狀態,表現出了依法所具的特殊個性的振動,從而形成色相而存在了。哪怕是,這色相與實有本相只是有略微處的差別,那也是走出了原始混沌,進入世間法物質世界了。

最初的這個混沌空明的大光明,很難用以實用,無法如意映現世間世界萬物景象。

成熟後,對它的合理觀察,可以是雙向式的。

用心仔細分辨這混沌一體的大光明,就會發現,它是由一層層不同的空間景象羅列而成的。這整體的光明,是由那些每層空間世界的不同色相的光明部分羅列出現的,因為空間的無限多,就形成了個體光明整體上的重疊混沌,呈現出空明光明之相。

隨後,也可以,分解這整體的光明,回復分列成一層層的空間景象,以心力隨意停留在任何一層空間之中,繼續深入其中,可探究竟。

也可返回來,在進入光明,重新選擇其中的空間景象進入。

來來回回,雙向進行。

我們可以如下認知就好理解一些了,

有一台幻燈機,在牆上,打出一幅非常清晰的畫面。同時,我們再用很多台幻燈機,在同一個地方各自打出清晰的圖片,這時,在牆上很難分辨出其中某一個清晰的畫面了,我們看到的只能是一片光。試想一下,如果這幻燈機的數量上是無限大的,也各自打出各自清晰的圖像來,我們看到的只能是一個沒有任何黑暗盲點的通亮的一片光明。這有點像沒有放任何片子的由一台幻燈機空打出來的那種光明一樣。但是,這是有著本質的區別的。沒放片子的幻燈機永遠不會發揮它真實的作用,讓我們看到我們想看的清晰圖像。而那些由眾多機器羅列的圖像產生的光明,只要我們適當的選則,關掉那些其他的只留下我們需要的一台,就能看到我們想要的清晰畫面了。

現實比這要豐滿立體,也複雜的多。

幻燈機就是我們變幻的眾多生命角色;演示畫面畫面的牆面,就是我們的宇宙空間舞臺;顯示的畫面內容就是我們的生活內容畫面;關掉那些沒用的幻燈機,就是對其它生存空間的遮罩;這一切的操控者就是我們的生命本真。

這就是宇宙對於我們生命的價值

涅槃的宇宙

我們如果能做到,生命意識無論去到哪層空間,都是通過實有宇宙而進入的。

這樣的宇宙世界,除了具有它特殊的造物主意識之外,還同時具有先天“因果”律法的真實保障,這樣所構建的宇宙世界是清淨無染,莊嚴光明。生活在這裡的生命,熟知輪涅不離的清醒狀態。

這是超離世間的真相世界,人們可以住於輪回而不會迷於輪回,也可以安住光明而不會執迷空明混沌。

人們不離真相,常駐光明,智慧,果敢,平等,喜樂,安寧。

這樣的宇宙生命和我們同時並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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