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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當晚我就決定離婚,理由不好意思說出口

今天是我的婚禮, 剛剛到婆家我卻打算馬上離婚了。 說出原因來, 我都替他們覺得害臊。 說真的我長這麼大, 還是第一次聽說有這樣的說法。

剛進門婆婆就攔在門口, 要我給開門紅包。 這個我倒是還能忍受, 就給了她一個紅包。

她倒是把門打開了, 可我進去以後, 提了一個要求讓我直跳腳。

婆婆她一進門就叫我給她跟公公洗腳也就罷了, 居然還讓我當著所有人的面, 給公公婆婆洗內衣內褲。

洗婆婆的倒是還好一些, 公公他畢竟不是我親爸, 男女有別, 我這才來他們家裡第一天, 婚禮都還沒有結束就要我做這個, 我自然是不能接受的。

我不洗, 婆婆說:"不洗也不是不行, 我不給他們洗說明我爸媽沒有教育好我, 那麼就要她來教育我。 如果要她來教育我, 那就不一樣了。 "

她接下來的話, 讓我覺得她大概是錢眼掉出來的。

竟然要我給她六萬塊錢, 說是教育紅包!簡直就是不可理喻, 我需要來教育嗎?我有自己的爸媽, 怎麼也輪不到她。

反正我是不願意給她這比錢的, 可是我沒有想到她居然沒拿到錢, 就不讓婚禮舉行下去。 見過不講理的人, 就沒有見過這麼不講理的。

我當即就決定要離婚, 不舉行婚禮就不舉行, 這麼奇葩的家庭我還真不願意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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