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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命理中取用神本著有利於日主(命主)的總原則——不可忽略

在日干弱的情況下對其他強旺的十神克制泄耗一定要本著有利於日主的原則。

如日主弱食傷旺,則不能以泄耗食傷的財官為用神而只能用制食傷的印為用神.若日干有根能受生的話則可達到五行迴圈相生流轉有情,若日干弱極則可達到印製食傷兩敗俱傷而使五行相對平衡。

可見用神不是一成不變的,命局中的用神是由命局五行相對平衡中得來的,然後觀察大運,如果行運之中用神不足,謂之用神不得力。

但如果用神太過,這個用神也就成了命局的病。

為了補其不足而抑其太過,所以凡到了大運都要按五柱五行來重新平衡,找出歲、運所喜,然後根據其用神人為地進行方位、環境和行業的調整,以達到其趨吉避凶的目的。

就上例而言乙巳大運壬申流年,日主如不辭官去南方經營與火有關的生意定有破財和丟官罷職之災。

然而進入丙午火運,如果不去北方水地,火多土燥日主定有災咎, 進行這種方位的調整,實際就是因為行運之中用神起了變化。 這也就是用神隨歲運的變化而變化的道理,也是搞命理預測應該掌握的基本原則。

用神不但是為四柱治病的藥同時也是一個人富貴貧賤的標誌,根據用神的作用與其得力與否,就能準確地推斷人生的命運,判斷出一個人命運的吉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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