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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說法|共青團中央王鋒:儘快建構起完整的未成年人法律體系

山東淄博的少年小德今年13歲, 卻已經有近10年的網齡了。 從小學開始, 他就養成了每天要玩四五個小時遊戲的習慣。

2016年暑假, 因為搬新家, 還要一個實體店需要裝修, 小德的父母商量了下, 讓小德回老家濱州住一段時間。 就是在這段時間裡, 小德開始去網吧, 而且上機時間也變得越來越長, 最長的時候, 小德半個月沒踏出過網吧。 因為熬夜打遊戲需要提神, 小德甚至在網吧裡學會了抽煙。

暑假結束後, 新家也裝修好了。 父母把小德從老家接了回去。 2016年9月6日, 小德開學了, 但他卻因為突然沒辦法睜開眼睛,

被緊急送進醫院。 醫生給他做了身體檢查, 血壓、心跳正常, 反射情況良好, 可是小德一直癱著, 睜不開眼。 醫生和父母用了很多辦法, 小德都沒能睜開眼, 直到下午兩三點, 也就是連續睡了十八小時後, 小德終於清醒了。

後來才知道, 在快回家前, 小德幾乎沒有休息地玩了兩天網路遊戲, 身體吃不消了, 所以才會出現睜不開眼的情況。

在這之後, 他經常在週末以要見朋友為由, 回濱州老家。 有一次, 媽媽不讓他回去, 他竟對媽媽動了手。 初二剛過一個月, 小德就因為在學校抽煙被開除了, 班主任想要留住他, 可他對校園生活提不起任何興趣, 所以便輟學了。

小德父母想了很多辦法去教育孩子, 甚至曾經抽出了皮帶打了小德。

可無論怎樣做, 都沒有用, 小德依然和之前一樣沉迷網路。 無奈之下, 父母將小德送進了濟南的一所戒網癮學校, 現在, 小德在戒網癮學校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2017年, 小德的願望是:改掉壞毛病, 早日報答父母。

根據資料顯示, 截止到2016年12月份我們國家的青少年線民,

也就是19歲以下的線民有1.7億, 占到了線民總人數的將近四分之一。 像小德這樣, 接觸網絡早、打遊戲時間長的現象, 並不少見。

《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呼之欲出, 這部條例究竟說了些什麼內容?這部條例能夠幫助像小德這樣的孩子不再沉迷于網路嗎?《今日說法》主持人撒貝南就該問題採訪了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部長王鋒。

《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的四個方面

撒貝南:王部長, 你好。 我們注意到前不久團中央專門地邀請了一些青少年來參與《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送審稿)》的這樣一個討論。

這個好像在以前的一些相關的立法的進程當中並不常見, 當時咱們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考慮?

王 鋒:我先簡單介紹一下這個條例的起草的一個背景。 這個條例實際上是兩年前, 中央網信辦委託團中央起草的初稿, 我們用了差不多快一年的時間, 多次組織專家論證, 聽取各方意見, 起草了這個初稿。 提交了國務院法制辦審議以後, 現在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因為這個條例跟未成年人密切相關, 所以我們除了專家、政府的職能部門, 也想聽一聽孩子們的意見, 聽聽他們對這種方面有什麼考慮。 所以我們專門組織了一次青少年立法和政策的協商論證會, 邀請了一部分的未成年人, 包括他們的家長、老師, 一起來徵求意見。

當時在起草初稿的時候,我們有幾個想法,就是它涵蓋的主要內容實際上應該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方面,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網路違法有害資訊的傷害,主要比如說暴力、色情資訊;

第二個方面,避免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接觸的資訊,這些資訊可能不違法,但是對於孩子們來講不太合適,比如說一些低俗的、炫富的、仇富的,會影響他們價值觀成長;

第三個方面,保護好未成年人的網路的個人資訊,涉及到網路隱私的問題;

第四個方面,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特別是網路遊戲。

圍繞這4大塊主要內容,我們想通過這部行政法規,明確幾個方面的責任:一個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一個是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包括傳統網路企業的市場責任;第三個是家長、學校、社會各方面教育責任;第四個是,違反了這種規定(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的法律責任。

很多學生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議

撒貝南:從您來看,這些孩子們來參加法律的討論,效果怎麼樣?

王 鋒:效果非常好,應該說,出乎我們的意料,很多學生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議,我們也回饋給了國務院法制辦,比如說關於禁止網路遊戲接觸的時間上的規定,有的孩子就提出,是不是可以從10點半就開始到第二天的8點,這樣的話能夠適應中小學生的作息時間。

還有的孩子提出,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除了防止未成年人接觸一些不良資訊以外,還有一個未成年人網路權益的問題,因為孩子們要正常地用網,要上網,它不是說把孩子們隔離在網路之外,所以呢,建議把這個網路權益這一章前置,能夠更突出一些。

撒貝南:行家啊。

王 鋒:對。另外,他們還提出兒童色情的問題,現在我們國家的《刑法》,包括有些法律,對兒童色情規定得並不是很具體。所以,想通過網路保護條例,這種行政法規的方式,先期對兒童色情的一些資訊,怎麼懲處、怎麼預防,做出界定。

還有一個孩子提出來,也是針對剛才0到8點的這個時間段,現在的法律規定是禁止未成年人接觸網絡遊戲,孩子們提出這樣做,這種表述不對,應該是禁止網路遊戲服務提供者,在這個時間段提供遊戲平臺。這些建議,我們覺得都非常好,所以我們也都是做了歸納以後,向國務院法制辦做了彙報和回饋。

撒貝南:所以孩子們不光是從自身的生活習慣,他們跟網路接觸的感受來提出建議,他們還是技術的專家。

家長要承擔起第一關口的責任

撒貝南:在這個保護條例當中,有很重要的一塊就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於網路世界。其實這個話題,這些年來一直都沒有離開過公眾的視野。您覺得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一種現象?

王 鋒:未成年人沉迷網路它是一個比較複雜的話題,首先第一個就是這個“沉迷”,包括網路成癮,這個標準怎麼界定,目前應該來講應該還沒有一個科學的界定,醫學界、心理學界都沒有科學的界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太主張過於從網路沉迷這個角度給未成年人設置過多的壓力,或者是把這個問題看得太重,因為畢竟成年人現在很多也是在沉迷網路。

而且網路是已經成為我們現在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不過未成年人可能覺得這些網路資訊好玩、新鮮,而他的自控力、自製力又差一些,所以我們大人可能覺得,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當然了,我們也不能否認,就是由此引發出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比如說欺騙大人啊、瞞著大人悄悄綁定銀行卡啊(之類的)。

所以我們想解決這些問題,首先第一個,要家長要承擔起第一關口的責任,要監督好自己的孩子,能夠正常地合理地科學地使用網路;

第二個就是加強未成年人網路素養的教育,讓他知道網路是一個什麼樣的天地,我們在這個網路裡面怎麼樣保護好自己,這樣的話能夠解決問題;

另外一個就是,從行政法規這方面,對相關的企業、相關的政府部門的監管,我們也想做出一些規定,比如說怎麼樣能夠實名認證,怎麼樣用後臺來監測,各個方面一起努力來解決這個沉迷網路的問題。

立足於教育和矯治,而不是懲罰

撒貝南:在我們以前接觸過的一些案例當中,也發現有一些機構,它的目的就是説明未成年人防止網路沉迷,但是這些機構採用的方式呢,有的看上去是有效的,但是有一些機構採取懲戒的方式,甚至體罰和虐待的方式,所以我不知道在這一次的條例制定過程中,有沒有針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相關的討論?

王 鋒:有的,討論還很多。這次條例裡面專門新增了一條,就是任何機構和組織不得以戒除網癮的理由來體罰(孩子)。我們也注意到一些報導,甚至用電擊的方式來治療孩子所謂的網癮,打著為了孩子的旗號來傷害孩子。這種行為,我們覺得是非常不合適的。更何況我剛才提到了,什麼是網路成癮,目前沒有科學的界定,衛生部門也沒有審批過一家這種專門舉辦這種網路成癮(戒除)的營業性機構,所以我們在回饋意見中,還主張加上一條,就是任何組織和機構和個人,不得以治療網癮從事營利性的活動。我們立足於教育和矯治,而不是懲罰。在教育和矯治這一塊,未來我們可能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讓孩子們通過網路能夠真正地感覺到便利

撒貝南:現在孩子們可能只要有一個移動終端設備,隨時隨地都可以和網路聯繫在一起。所以在這樣一個網路時代已經無法逆轉的這麼一個大潮之下,您覺得怎樣的生活狀態和方式對於青少年來講才是一種健康的、成長的,在網路中能獲益的生活方式?

王 鋒:首先第一個,我們想教會孩子們,怎麼去認識互聯網,就像我們以前教會孩子們怎麼去認識這個社會一樣,社會也有很多陰暗面,社會也有很多會傷害自己的地方,那麼在這種虛擬的網路平臺,更要注意保護自己,這是網路素養的問題;

第二個就是要通過立法或者是行業政策,來規制一些市場主體,規制一些社會機構,不對未成年人進入網路以後造成傷害;

第三個方面是,讓孩子們通過網路,能夠真正地感覺到便利,在這方面,需要我們的網路企業,我們的社會機構,我們的社會組織,能夠多提供適合孩子們的綠色網路產品,包括網路遊戲。

這樣的話,能讓孩子在網路中,一方面能夠保護自己不受侵害,另一方面也能夠讓網路真正説明自己,不光是學習,另外在生活上提供很大的便利,這樣就能夠讓互聯網真正成為孩子們健康成長的一個很好的空間、一個平臺,這是我們一個大的方向,但是要實現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撒貝南:2017年,您最大的法治心願是什麼?請您和我們分享。

王 鋒:2017我的法治心願——能夠儘快地構建起涵蓋福利、保護、司法在內完整的中國的未成年人法律體系。

策劃:王秀敏

實習小編:毛彥

一起來徵求意見。

當時在起草初稿的時候,我們有幾個想法,就是它涵蓋的主要內容實際上應該包括4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方面,避免未成年人受到網路違法有害資訊的傷害,主要比如說暴力、色情資訊;

第二個方面,避免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接觸的資訊,這些資訊可能不違法,但是對於孩子們來講不太合適,比如說一些低俗的、炫富的、仇富的,會影響他們價值觀成長;

第三個方面,保護好未成年人的網路的個人資訊,涉及到網路隱私的問題;

第四個方面,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特別是網路遊戲。

圍繞這4大塊主要內容,我們想通過這部行政法規,明確幾個方面的責任:一個是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一個是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包括傳統網路企業的市場責任;第三個是家長、學校、社會各方面教育責任;第四個是,違反了這種規定(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的法律責任。

很多學生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議

撒貝南:從您來看,這些孩子們來參加法律的討論,效果怎麼樣?

王 鋒:效果非常好,應該說,出乎我們的意料,很多學生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議,我們也回饋給了國務院法制辦,比如說關於禁止網路遊戲接觸的時間上的規定,有的孩子就提出,是不是可以從10點半就開始到第二天的8點,這樣的話能夠適應中小學生的作息時間。

還有的孩子提出,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除了防止未成年人接觸一些不良資訊以外,還有一個未成年人網路權益的問題,因為孩子們要正常地用網,要上網,它不是說把孩子們隔離在網路之外,所以呢,建議把這個網路權益這一章前置,能夠更突出一些。

撒貝南:行家啊。

王 鋒:對。另外,他們還提出兒童色情的問題,現在我們國家的《刑法》,包括有些法律,對兒童色情規定得並不是很具體。所以,想通過網路保護條例,這種行政法規的方式,先期對兒童色情的一些資訊,怎麼懲處、怎麼預防,做出界定。

還有一個孩子提出來,也是針對剛才0到8點的這個時間段,現在的法律規定是禁止未成年人接觸網絡遊戲,孩子們提出這樣做,這種表述不對,應該是禁止網路遊戲服務提供者,在這個時間段提供遊戲平臺。這些建議,我們覺得都非常好,所以我們也都是做了歸納以後,向國務院法制辦做了彙報和回饋。

撒貝南:所以孩子們不光是從自身的生活習慣,他們跟網路接觸的感受來提出建議,他們還是技術的專家。

家長要承擔起第一關口的責任

撒貝南:在這個保護條例當中,有很重要的一塊就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於網路世界。其實這個話題,這些年來一直都沒有離開過公眾的視野。您覺得為什麼會造成這樣的一種現象?

王 鋒:未成年人沉迷網路它是一個比較複雜的話題,首先第一個就是這個“沉迷”,包括網路成癮,這個標準怎麼界定,目前應該來講應該還沒有一個科學的界定,醫學界、心理學界都沒有科學的界定。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不太主張過於從網路沉迷這個角度給未成年人設置過多的壓力,或者是把這個問題看得太重,因為畢竟成年人現在很多也是在沉迷網路。

而且網路是已經成為我們現在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只不過未成年人可能覺得這些網路資訊好玩、新鮮,而他的自控力、自製力又差一些,所以我們大人可能覺得,這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當然了,我們也不能否認,就是由此引發出了一系列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比如說欺騙大人啊、瞞著大人悄悄綁定銀行卡啊(之類的)。

所以我們想解決這些問題,首先第一個,要家長要承擔起第一關口的責任,要監督好自己的孩子,能夠正常地合理地科學地使用網路;

第二個就是加強未成年人網路素養的教育,讓他知道網路是一個什麼樣的天地,我們在這個網路裡面怎麼樣保護好自己,這樣的話能夠解決問題;

另外一個就是,從行政法規這方面,對相關的企業、相關的政府部門的監管,我們也想做出一些規定,比如說怎麼樣能夠實名認證,怎麼樣用後臺來監測,各個方面一起努力來解決這個沉迷網路的問題。

立足於教育和矯治,而不是懲罰

撒貝南:在我們以前接觸過的一些案例當中,也發現有一些機構,它的目的就是説明未成年人防止網路沉迷,但是這些機構採用的方式呢,有的看上去是有效的,但是有一些機構採取懲戒的方式,甚至體罰和虐待的方式,所以我不知道在這一次的條例制定過程中,有沒有針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相關的討論?

王 鋒:有的,討論還很多。這次條例裡面專門新增了一條,就是任何機構和組織不得以戒除網癮的理由來體罰(孩子)。我們也注意到一些報導,甚至用電擊的方式來治療孩子所謂的網癮,打著為了孩子的旗號來傷害孩子。這種行為,我們覺得是非常不合適的。更何況我剛才提到了,什麼是網路成癮,目前沒有科學的界定,衛生部門也沒有審批過一家這種專門舉辦這種網路成癮(戒除)的營業性機構,所以我們在回饋意見中,還主張加上一條,就是任何組織和機構和個人,不得以治療網癮從事營利性的活動。我們立足於教育和矯治,而不是懲罰。在教育和矯治這一塊,未來我們可能要做出更多的努力。

讓孩子們通過網路能夠真正地感覺到便利

撒貝南:現在孩子們可能只要有一個移動終端設備,隨時隨地都可以和網路聯繫在一起。所以在這樣一個網路時代已經無法逆轉的這麼一個大潮之下,您覺得怎樣的生活狀態和方式對於青少年來講才是一種健康的、成長的,在網路中能獲益的生活方式?

王 鋒:首先第一個,我們想教會孩子們,怎麼去認識互聯網,就像我們以前教會孩子們怎麼去認識這個社會一樣,社會也有很多陰暗面,社會也有很多會傷害自己的地方,那麼在這種虛擬的網路平臺,更要注意保護自己,這是網路素養的問題;

第二個就是要通過立法或者是行業政策,來規制一些市場主體,規制一些社會機構,不對未成年人進入網路以後造成傷害;

第三個方面是,讓孩子們通過網路,能夠真正地感覺到便利,在這方面,需要我們的網路企業,我們的社會機構,我們的社會組織,能夠多提供適合孩子們的綠色網路產品,包括網路遊戲。

這樣的話,能讓孩子在網路中,一方面能夠保護自己不受侵害,另一方面也能夠讓網路真正説明自己,不光是學習,另外在生活上提供很大的便利,這樣就能夠讓互聯網真正成為孩子們健康成長的一個很好的空間、一個平臺,這是我們一個大的方向,但是要實現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撒貝南:2017年,您最大的法治心願是什麼?請您和我們分享。

王 鋒:2017我的法治心願——能夠儘快地構建起涵蓋福利、保護、司法在內完整的中國的未成年人法律體系。

策劃:王秀敏

實習小編:毛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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