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威海市提高困境兒童供養標準

威海新聞網訊12月25日, 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 市民政局副局長苗家就我市《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行瞭解讀。 據瞭解, 目前我市共有困境兒童385人, 對孤兒的供養標準走在全省前列, 機構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 社會散居的孤兒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1000元。

困境兒童是指由於兒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發展和安全困境, 需要政府和社會予以關心幫助的兒童。 目前, 我市有集中供養孤兒53人, 分散供養孤兒130人、貧困家庭兒童202人。 為進一步改善困境兒童的生存、發展條件,

我市出臺了《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中指出, 要建立完善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孤兒生活標準正常調整機制, 擬將機構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 社會散居的孤兒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1000元, 預計市縣兩級財政一年需增加支出48.5萬元。

我市將困境兒童全部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財政按一檔繳費標準進行全額補助。 對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兒童, 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減半, 分段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封頂線提高到50萬元。 對於低保家庭兒童和特困供養救助範圍的兒童住院治療的, 普通住院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用2萬元(含)以內的,

按70%比例給予救助。 重特大疾病住院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用超過2萬元的部分, 按不低於8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

我市還建立了困境未成年人的教育保障制度, 為殘疾兒童提供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內的15年免費教育。 對正式錄取的全日制本科大學新生, 可以申請不低於4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入學救助。

在殘疾兒童福利保障方面, 我市將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範圍由省政府規定的9周歲以下擴大到15周歲以下, 逐步將符合規定的康復、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此外, 對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 我市還將通過各種形式給予就業救助, 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畫和城市保障性住房供應。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