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訊12月25日, 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 市民政局副局長苗家就我市《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行瞭解讀。 據瞭解, 目前我市共有困境兒童385人, 對孤兒的供養標準走在全省前列, 機構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 社會散居的孤兒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1000元。
困境兒童是指由於兒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發展和安全困境, 需要政府和社會予以關心幫助的兒童。 目前, 我市有集中供養孤兒53人, 分散供養孤兒130人、貧困家庭兒童202人。 為進一步改善困境兒童的生存、發展條件,
《意見》中指出, 要建立完善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建立孤兒生活標準正常調整機制, 擬將機構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 社會散居的孤兒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1000元, 預計市縣兩級財政一年需增加支出48.5萬元。
我市將困境兒童全部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財政按一檔繳費標準進行全額補助。 對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兒童, 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減半, 分段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封頂線提高到50萬元。 對於低保家庭兒童和特困供養救助範圍的兒童住院治療的, 普通住院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用2萬元(含)以內的,
我市還建立了困境未成年人的教育保障制度, 為殘疾兒童提供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內的15年免費教育。 對正式錄取的全日制本科大學新生, 可以申請不低於4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入學救助。
在殘疾兒童福利保障方面, 我市將殘疾兒童康復訓練範圍由省政府規定的9周歲以下擴大到15周歲以下, 逐步將符合規定的康復、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
此外, 對符合條件的困境兒童, 我市還將通過各種形式給予就業救助, 優先納入農村危房改造計畫和城市保障性住房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