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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名困境兒童有了“保護傘”

威海新聞網訊12月25日, 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 解讀《威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建立完善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醫療保障制度、教育保障制度, 做好殘疾兒童福利保障工作和就業住房保障工作。

困境兒童是指由於兒童自身和家庭原因而陷入生存、發展和安全困境, 需要政府和社會予以關心幫助的兒童。 目前, 我市共有困境兒童385人, 其中集中供養孤兒53人, 分散供養孤兒130人, 貧困家庭兒童202人。

《意見》指出, 將建立孤兒生活標準正常調整機制,

擬將機構集中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 社會散居的孤兒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1000元;將困境兒童全部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個人繳費部分由縣級財政按一檔繳費標準進行全額補助。 “對符合條件的重病、重殘兒童, 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減半, 分段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 封頂線提高到50萬元。 對於低保家庭兒童和特困供養救助範圍的兒童住院治療的, 普通住院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用2萬元(含)以內的, 按70%比例給予救助。 ”市民政局副局長苗家介紹說, 重特大疾病住院的個人自負醫療費用超過2萬元的部分, 按不低於8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

同時, 《意見》進一步落實教育資助政策, 為殘疾兒童提供包括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階段教育在內的15年免費教育。

對正式錄取的全日制本科大學新生, 可以申請不低於4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入學救助。 市民政局還將圍繞工作職責, 結合工作實際, 與婦聯、財政、人社、殘聯等部門聯合著力做好孤殘兒童、留守兒童、流浪兒童等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 進一步加大兒童福利保障力度。

為確保政策落地實施, 我市進一步加強服務保障和組織保障, 將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納入各級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和經濟社會發展等規劃, 構建市、縣(區)、鎮(街道)、村(居)四級聯動工作體系, 構築覆蓋城鄉的困境兒童保障服務網路, 建立完善兒童關愛體系, 聯合群團組織開展互助活動, 關心、關愛困境兒童, 營造適合困境兒童生存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做好困境兒童等未成年人保護工作, 需要政府與社會的共同參與。 我市充分發揮社會公益組織的作用, 調動社會力量參與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積極性, 推動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快速發展。 依託各級社會組織服務平臺, 我市對未成年人保護類公益組織免費提供辦公場地及設備、能力建設培訓、項目策劃、資源對接、財務託管等關鍵性的支援。

“今年我們拿出專門資金, 開展了社會組織等級評審和社會服務品質評估活動, 對未成年人保護類公益組織予以一定的名額分配, 凡通過評審的, 給予5000元到2萬元的獎勵。 目前我市已孵化涉及助學、關愛農民工子女、殘障兒童康復救助、自閉症兒童康復業務的公益組織30多個。

”苗家介紹說, 我市助力公益發展中心、春華殘障康復服務中心、白手杖公益發展中心、東方福愛心聯盟、長城愛心大本營等公益組織基本上每半個月開展一次助兒活動, 已成為全市公益慈善組織的引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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