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農村小夥, 也沒多少文化, 沒想到我會找個城裡媳婦, 當時我在城裡跑出租, 媳婦正好坐了我的車, 她東西忘車上了後來我找她還給她了, 為了感謝我留了聯繫方式, 私下裡還請我吃了一頓飯, 也時不時找我聊天, 當時覺得媳婦人挺好的, 後來我倆就在一起了。
(圖片來源網路, 與文章無關)
在一起後發現我跟她的消費觀念不一樣,
或許因為我倆家庭條件原因吧,
我買東西都是一般價格,
不是太貴也不便宜,
而她都是買好幾百的,
去吃飯我想去吃露天燒烤,
她非去吃自助燒烤,
說路邊攤沒面子,
我也一度想過放棄,
可媳婦說她以後會慢慢改,
既然她說要為我改變,
證明她心裡還是有我的,
我還是挺高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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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時候買了三金, 還給了十萬彩禮, 媳婦要什麼給什麼, 岳母不願意, 本身岳母都不看好我, 嫌棄我家窮, 人一輩子就結這次花點錢也值了, 結婚亂七八糟下來花了二十多萬, 我媽拿出了所有積蓄。 婚後我跟媳婦在岳母家住, 岳母還托人給我找了份體面的工作, 掙錢多也不受罪, 打心眼裡特感激岳母, 因為不經常回老家, 前幾天媽說想來城裡看我, 我去車站接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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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媳婦變了很多, 老是嫌棄我掙錢少, 因為跟她在岳母家住, 逢人就說我是上門女婿, 動不動就刁難我, 我給我媽幾百塊錢就說我不顧家, 向著外人。 如今又這樣說我媽, 我真的受夠了, 媽住了兩天就說要走, 隨後我也提了離婚, 跟媽一起回老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