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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城法院四舉措打擊侵權假冒 違法犯罪 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渭南政法網(通訊員 范建林)今年韓城法院為了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打擊侵權假冒工作的指示精神, 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審判職能,

使全市範圍內各類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得到遏制, 進一步優化該市投資環境、促進經濟發展、保障群眾利益, 實現該市“躋身全國百強、建設區域中心”的總體目標, 韓城法院四舉措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 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一、成立組織機構。 韓城法院成立了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 黨組書記、院長賈福德任組長, 其他院黨組成員任副組長。 黨組成員、副院長張華閣兼任打擊侵權假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全院各部門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 以刑事審判庭為主力, 將任務、責任細化分解到具體部門和個人, 做到機構、人員、保障三到位。

二、制定了法院年度打擊侵權假冒工作計畫, 對全院該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

並就該類案件的審理進行了專門培訓, 保證起訴到法院的各類相關案件的品質和效率。 建立預防與懲治並重的審判原則, 在審判之前, 強化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的有效銜接, 建立與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通連線制, 確保證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密切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不定期與相關行政執法部門開展座談, 引導行政執法人員更為嚴謹、規範地收集證據。

三、充分發揮審判職能, 依法從重從快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犯罪活動, 維護市場經濟秩序, 營造更安全穩定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 堅持寬嚴相濟的審判方針, 在審理侵權和制假售假案件中, 對製造偽劣產品、生產假冒商品的犯罪分子予以嚴懲,

尤其對主要分子要從重處罰。 對犯罪中的從犯, 認罪態度較好、積極悔改的, 側重以罰金刑結合緩刑方式對其進行處罰, 力爭起到教育與懲治並重的目的。 今年該院審理的郭某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在審限內快速審結, 判決被告人郭某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 並處罰金三千元。 同時韓城法院還積極配合、主動開展了規範市場經濟秩序中司法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並對審判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適時提出對策和建議, 從而不斷提高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審判工作水準, 維護執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

四、加強公開審判和法制宣傳,

保持打擊聲勢和力度。 韓城法院注重選擇典型案件通過新聞媒體開展法制宣傳, 採取曝光典型案件、揭露犯罪手法、以案釋法等多種方式, 利用新聞媒體宣告人民法院的嚴正判決, 使廣大群眾認識到假冒偽劣商品的危害, 認識到對制假售假行為的處罰力度, 引導公眾自覺維護商品權益, 變懲治為預防, 從根本上杜絕制假售假犯罪, 提高公眾的誠信意識和法制意識, 營造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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