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我跟前妻結婚了,
當時我24歲,
她23歲。
我們倆是大學同學,
從學校就在一起了。
雖然我們兩家條件都一般,
但當時我們很年輕,
剛畢業一年,
感情很單純,
沒有考慮太多,
所以匆匆就結婚了。
結婚的時候, 我們兩家一起出錢買了房子, 我家出的大頭。 至於房貸, 就是我們倆自己還。 房子裝修的很簡單, 我們倆的工資也都不高, 還完房貸後, 每個月就不剩什麼錢了, 日子過得很寒酸。
剛開始, 前妻還挺好的, 即使沒錢花, 也還樂呵呵的。 有時候我倆逛街, 看到路邊好吃的東西, 也只能看看。 我想帶她去吃, 她反而勸我省錢, 我很感激她, 也覺得對不起她。
可是, 生了孩子以後, 情況就變了。 因為孩子整天哭鬧, 我們倆都睡不好覺, 尤其是她, 脾氣變得很差了, 動不動為了一點小事發脾氣, 甚至無理取鬧。 我能理解她的辛苦,
事情的轉變發生在2012年。
當時,
大學同學組織了一次聚會,
她去參加了。
回來之後就悶悶不樂,
我問她才知道,
原來,
當初班上不少女生都比她過得好,
她很不平衡。
從那天以後, 她就對我和這個家充滿了抱怨, 甚至對孩子也沒了耐心,
終於有一次, 我忍不住和她大吵了一架, 她直接就提了離婚。 我很意外, 趕緊給她道歉, 求她原諒我。 可是, 她心如鐵石, 一點也不回頭了, 馬上收拾東西就走了。
我勸了她好久, 跟她僵持了一個月, 可最終還是沒有挽回她。 於是, 我倆就離婚了。 房子和孩子都歸了我, 我把她家出的那部分錢還給她了, 外加十萬利息。 我當時還不了那麼多錢, 就給她寫了個欠條。
離婚這五年來, 我沒有再找別人, 一直帶著孩子過日子。 對於前妻, 我對她有恨意, 但更多的是歉意。 我知道我沒本事, 對不起她。
至於她, 找過三個男人了。 最好的一次, 差點就要結婚了, 可最後還是沒成。 剛開始她心氣很高, 可從今年開始, 她似乎沉默了很多。 每次都是我主動找她, 但我看得出來, 她對我的態度越來越好了。
昨天, 我帶著孩子請她吃飯, 聊得很開心。 回家之後, 她突然給我打了個電話, 想要跟我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