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達州一壯年男子在達川區乘坐計程車時, 因對車費價格不滿, 與司機發生爭執, 隨後下車毆打計程車司機。 成都晚報記者從達州南外派出所獲悉, 該男子最終為自己的衝動行為“買單”, 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並處罰款500元。
2017年12月23日淩晨0時許, 南外派出所接指揮中心轉警, 稱接群眾報警, 在達川區南外昇華廣場“昇華大酒店”門口有計程車司機與乘客發生打架。 接到指令後, 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 發現有一名男子正在對另一名男子拳打腳踢, 民警見狀, 迅速上前制止兩人打架行為。
經瞭解, 打人者為鄭某某, 2017年12月23日淩晨0時許, 鄭某某和女朋友金某從市內西街乘坐覃某所駕駛的計程車, 乘坐至南外“昇華大酒店”門口。 當時, 車內已經有一名男子, 但該男子當時並沒有提出異議。 當計程車到達昇華酒店準備下車時, 計價器顯示18元, 司機覃某讓鄭某某付12元,
結果, 雙方越爭越激動, 鄭某某下車後直接走到計程車駕駛室旁邊, 與司機覃某發生抓扯, 雙方大約抓扯幾十秒鐘後, 將坐在駕駛座的覃某從駕駛室拉出並對其進行毆打。 女朋友金某和旁人見狀立即勸阻鄭某某, 但鄭某某不僅不聽勸阻, 而是繼續對倒地的覃某拳打腳踢。 民警趕到現場之後, 立即制止鄭某某的毆打行為, 並將其帶回派出所進行詢問。
成都晚報記者瞭解到, 在警方詢問中, 鄭某某承認了其毆打計程車司機的違法事實。 目前, 違法行為人鄭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並處罰款500元。
圖片由警方提供
宋淩雲 成都晚報新媒體記者:蘇暘
編輯:鄧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