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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江,事辦好,真便捷”——棲霞區司法局推進法律援助“放管服”改革實現三提升

近日, 家住棲霞區八卦洲街道的李某乙女士高興地對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說:

李女士

我沒有過江, 省去了路途往返疲勞, 權益卻得到了很好保障, 姐妹也和好如初, 感謝區司法局為民辦實事啊!

原來從二十多年前開始, 李某乙女士就借住在其姐姐李某甲位於棲霞區八卦洲街道的房屋內。 十年前, 由於房屋漏雨無法居住, 經其姐姐同意, 將原來的房屋推到重建, 還擴建了兩間小房屋, 建房、裝修費用全部由李某乙出資, 但以其姐姐李某甲的名義辦理了村鎮房屋所有權證和集體土地使用證。

後李某甲想向其妹妹要回房屋供自己居住, 但其妹妹提出了出資翻建房屋、生活困難等多種理由並拒絕返還房屋, 遂與其姐姐發生了矛盾糾紛。

李某乙經濟困難, 又不想到處跑, 維權道路陷入了困境。 區法律援助中心八卦洲街道工作站代辦員獲取了該資訊後, 及時與李某乙取得了聯繫, 在工作站內為其提供了法律援助諮詢服務, 並通過“不見面”審批服務系統申請辦理了法律援助。 最終, 李某乙在法援律師的幫助下, 與其姐姐達成了調解協定, 使矛盾得以化解。

李某乙不過江, 事辦好, 姐妹也和好如初, 良好的社會關係得以維繫和延續。 這是棲霞區司法局今年以來推進法律援助“放管服”改革成效的一個縮影。

法援聯繫卡

今年以來, 棲霞區司法局緊扣為民服務導向, 通過不變體制變機制, 深入推進法律援助“放管服”改革, “放”出了活力, “管”出了品質,

“服”出了群眾的滿意率。 相關做法也得到了省司法廳領導的批示肯定。

什麼是“放管服”

一是“放權”至街道、社區。

將法律援助辦理許可權下放至部分街道司法所和社區“法律診所”, 建立街道和社區法律援助服務站, 設立基層法律援助代辦員, 開通遠端視頻諮詢系統, 讓龍潭、八卦洲等遠郊地區的老百姓不用再跑到區法律援助中心, 在家門口就可以享受到法律援助面對面諮詢、遠端視頻諮詢、申請辦理、代辦等服務, 真正實現了讓群眾少跑腿、真便捷。

二是提供“不見面”審批服務。

將法律援助辦理事項納入“不見面”審批服務範疇, 發揮區法律援助中心、街道和社區法律援助服務站三級代辦員作用, 幫助群眾通過“不見面”審批系統手機APP申請辦理法律援助, 極大方便了群眾申請辦理法律援助。 自9月份以來, 已通過“不見面”審批服務系統辦理了38件法律援助案件。

三是突出品質監管。

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辦理審查、互查、督查等各項工作機制, 抓好辦案品質這一生命線。 成立區法律援助名優律師團,提升法律援助服務品質,今年以來全區名優律師團成員參加法律諮詢服務活動150餘人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95件,深受老百姓稱讚。

四是強化服務品質。

壓縮辦理時限,由原來的10個工作日到現在的5個工作日,壓縮率達到50%。建立區法律援助“3+5”專兼職值班律師庫,確保區法律援助中心每個工作日都由專業律師在崗值班,實現群眾“只跑一次”就能享受到專業的現場法律服務諮詢。暢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針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推行電話預約、上門服務,為群眾提供貼心式服務。

區名優律師團成員接待當事人諮詢

群眾辦理法律援助

棲霞區法律援助“放管服”改革讓老百姓申請法律援助的門檻降低了,辦理時間縮短了,不跑或者少跑路了,服務品質上升了,換來的則是辦案數量、辦案品質和群眾滿意度的三提升。據統計,僅今年10月份,全區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辦案數量環比增長30%,同比增長21%,無一起群眾投訴和不滿意案件,群眾滿意率達到100%。

成立區法律援助名優律師團,提升法律援助服務品質,今年以來全區名優律師團成員參加法律諮詢服務活動150餘人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95件,深受老百姓稱讚。

四是強化服務品質。

壓縮辦理時限,由原來的10個工作日到現在的5個工作日,壓縮率達到50%。建立區法律援助“3+5”專兼職值班律師庫,確保區法律援助中心每個工作日都由專業律師在崗值班,實現群眾“只跑一次”就能享受到專業的現場法律服務諮詢。暢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針對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推行電話預約、上門服務,為群眾提供貼心式服務。

區名優律師團成員接待當事人諮詢

群眾辦理法律援助

棲霞區法律援助“放管服”改革讓老百姓申請法律援助的門檻降低了,辦理時間縮短了,不跑或者少跑路了,服務品質上升了,換來的則是辦案數量、辦案品質和群眾滿意度的三提升。據統計,僅今年10月份,全區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辦案數量環比增長30%,同比增長21%,無一起群眾投訴和不滿意案件,群眾滿意率達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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