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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分戶”和“宅基地申請”,到底哪個在前?農民怎麼做才對?

現在正值農村土地確權, 所以很多在農村還沒有房屋的農民都開始著急了, 想在確權之前給自己安個家, 這是人之常情!但是就是這樣的想法, 在實際辦理的過程中卻遇到了各種各樣的阻礙!

我要申請個宅基地建房, 有人說那我得有獨立的戶口, 但是我要去辦理獨立戶口分戶的時候, 又有人告訴我必須得自己有房產才行!這種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 讓農民怎麼解決?

今天小編就來告訴大家, 農民想要建新房, 到底應該先分戶還是先申請宅基地。 如果咱們在符合國家各項條件的情況下, 還有人以各種理由和藉口阻止我們按照國家正常申請流程辦理相關事宜的時候, 咱們農民可以直接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我國, 分戶最基本的條件就是分戶人必須具備獨立生活、獨立居住的能力, 這就要求農民不僅自己能養活自己, 還要有自己的房屋。 所以想要分戶, 咱們就必須先申請宅基地建房!(如果農民不需要建新房, 已有通過繼承或者其他方式所得的房屋, 則可以直接分戶。 )

直到相關部門批准了咱們的宅基地, 並發放“一書兩證”之後農民可以開始建房, 建房之後經過相關部門的審查, 符合國家建房標準的房屋, 政府會給農民發放該宗地的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咱們憑藉這個證件以及一書兩證中的規劃許可證就可以辦理房產證了。 從而實現分戶。

如何成功申請宅基地以及在接下來分戶的過程中應該注意的問題都有哪些, 小編會在下篇文章中繼續介紹, 朋友們關注後可以繼續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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