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工齡?
工齡是指勞動者的從業年限(包括但不限於在一家用人單位的工作時間), 工齡分為一般工齡和連續工齡。 一般工齡是指職工從事生產、工作的總的工作時間。 本企業工齡是指工人、職員在本企業內連續工作的時間;連續工齡不僅包括在本企業連續工作的時間, 而且還包括前後兩個工作單位可以合併計算的工作時間, 中間不可中斷。 後者與我們在這個企業就職期間的福利待遇息息相關。
工齡到底都有什麼用呢?
1.帶薪年假
最低年假具體計算方法為: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醫療期與病假工資
醫療期為:工齡10年以下的, 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 5年以上的為6個月;工齡10年以上的, 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6個月, 5~10年的為9個月, 10~15年的為12個月, 15~20年的為18個月, 2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病假工資:工齡小於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2-4年的70%, 4-6年的80%, 6-8年的90%, 8年以上100%。 連續休假超過六個月的病假工資則為:工齡小於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1-3年的50%, 3年以上60%。
3. 養老金
可能有些人不知道養老金與工齡有什麼關係, 一般來說呢, 工齡越長養老金越高, 一方面是因為工齡越長繳費年限就長,
4. 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 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 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 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5. 對部分勞動者的特殊保護
對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 用人單位不能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原因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對工齡較長的這類勞動者, 予以了特殊保護。
6. 出境定居離職費
根據《關於歸僑、僑眷職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資等問題的規定》的有關規定, 凡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 而獲准出境定居的在職職工, 出境前應書面報告原工作單位或隸屬的管理機構, 並辦理有關離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終結養老保險關係等手續, 原工作單位可發給其一次性的離職費。
其標準是:工齡一年至十年的, 每年工齡發一個月標準工資;工齡10年以上的, 從第11年起, 每滿一年工齡,
大家現在知道工齡有多重要了吧!可別再說工齡沒用啦, 也別讓用人單位以“新單位”、“買斷工齡”等為由把你的工齡清零了, 這樣反而你損失的隱性利益更大!
ps:如需一對一免費諮詢律師, 歡迎在各大應用商店搜索“律律”下載APP, 我們的律師一定秒回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