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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內懸掛飾品被罰50元 交警建議車主“輕裝上路”

株洲網訊 不少車主會在愛車裡進行各式裝扮, 在後視鏡上懸掛裝飾品尤為普遍。 這種“精心打扮”, 可能有違交通法規。 近日, 市民沈先生就因為掛在車裡的飾品, 收到了交警50元罰單。

七成車輛懸掛了裝飾品

12月18日, 沈先生開車途經蘆淞區人民中路與紅港路交叉路口時, 被執勤交警攔下。 “車內禁止懸掛裝飾品”, 執勤交警指著後視鏡上的香包告訴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駕駛機動車不得在駕駛室前後窗範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車內的後視鏡也不可以懸掛任何飾物。

車內懸掛飾品有多流行?記者在各大停車場、社區走訪調查初略計算, 隨機觀察30台車, 有21台車內均有懸掛飾品。 其中, 男車主一般會掛平安符、佛珠、香囊、鈴鐺等寓意平安的掛飾;而女車主則偏愛色彩豔麗的娃娃和閃亮的珠串。 “駕駛台擺香水, 後視鏡掛飾品, 很多人都會這樣做啊, 難道會違法?”車主譚女士表示。 她的愛車後窗被16個娃娃塞得滿滿當當, 後視鏡根本看不到後擋風玻璃外的情況。

九成司機不知懸掛飾品違規

懸掛飾品違規, 不少司機, 甚至是老司機均知之甚少。 在記者隨機採訪瞭解的人群中, 說“不知道”的司機幾乎占到了九成。 駕齡已有20多年的張先生直言:“就是圖個吉利, 從沒吃過罰單。 ”

蘆淞交警大隊一中隊中隊長朱飛介紹,

條例中提到的“安全範圍”是指所懸掛或者擺放的物品大小和高度不得妨礙駕駛人員視線。 像行車記錄儀和高速ETC, 因為是固定在後視鏡後面, 並不會影響駕駛員的視線, 所以不會被視為違規。

“一些材質比較堅硬的物品不要懸掛, 否則在急刹車時容易發生碰撞, 此外, 體積特別大的長毛絨玩具、靠墊之類的也要遠離擋風玻璃, 以避免影響駕駛人觀察周邊的路況。 ”朱飛建議, 駕駛台最好不要放玻璃制香水瓶, 在夏季高溫環境和緊急制動情況下, 它有可能變成“炸彈”。

記者瞭解到, 交警在日常執法中發現這類情況, 大多以教育為主。 同時, 交警提醒駕駛員切勿懷有僥倖心理, “罰款不是最終目的,

但是有理有據, 希望車主能及時改正過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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