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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中的“惡習”

駕駛中的“惡習”

劉純 文/攝

駕車出行, 最主要的就是安全。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 強行超車、爭道搶行、超速行駛、隨意變更車道等現象到處都是。

這不僅嚴重影響了交通安全, 也使快樂的出行變得沮喪。 一但發生剮蹭, 還將會給你的時間和財產帶來損失。

前不久, 哈爾濱市交通管理局向社會發出了“十大交通陋習”徵集活動, 其中機動車強行超車、加塞搶行這類交通陋習列居首位。

市民和私家車主紛紛發表各自看法:“我對機動車加塞搶行深惡痛絕, 你正常行駛, 突然有車插到你的前面, 太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了”律師劉顯恒說。 他還一再譴責路口強行變道的交通陋習:“一到路口堵車時, 就有車加塞, 有的車還在左轉彎車道上直行, 到路口時強行變道搶行, 城市的交通就是被這些人弄亂的。 ”

經過哈爾濱市民的投票, 這十大交通陋習是:強行超車、加塞搶行;不避讓行人和作業人員;駕車人和乘車人不系安全帶;發生輕微事故糾纏不挪車;變更車道不打轉向燈,

隨意變道;會車時使用遠光燈;開車打手機、吸煙、吃東西;隨意亂鳴笛;計程車急停猛拐, 不靠路邊上下客;駕乘人員向車外抛灑物品。

有的司機可能並不在乎群眾評出的“交通陋習”, 也不管別人的駕駛感受, 只管隨著自已的意願開車。 那麼, 這些司機都怎麼開車的呢?這些違規車輛又違違犯哪條交通法規呢?我們列舉一兩項較為常見的駕駛“惡習”。

強行超車、加塞搶行。 在路段和路口這類交通陋習均時有發生。 在路段上, 有駕駛人在彎道超車的, 有越過雙實線逆行超車的, 有在機動車右側超車的;路口強超加塞現象更為普遍,

有的車輛先在左轉彎車道上直行, 到路口時強行向直行車道並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規定, 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 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 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 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 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強行超車、加塞搶行之所以被列居首位, 充分說明該項陋習在群眾中的厭惡程度, 開車強超、加塞沒有規則, 只考慮自己, 不考慮他人。 這項交通陋習極易引發刮擦交通事故, 時常造成交通擁堵, 一旦發生事故, 強超、加塞車輛都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駕駛車輛不避讓行人和作業人員。 行人在斑馬線上膽戰心驚, 機動車旁若無人飛馳而過, 這讓行人過街沒有安全感。 市民陳炳燭說, 斑馬線前減速慢行應是其基本素質, 但很多人沒有這種意識, 不斷按喇叭催促行人,

一點公德心都沒有。 有的車輛, 尤其是公車, 竟還裝了高音喇叭, 那音量能嚇死人!

我們經常能看到行人過街時, 被困在路中間進退兩難。 兩邊車輛一個接一個開過去, 卻沒有一輛車主動停下來給行人讓路。 在哈爾濱, 除了車不讓人的現象, 斑馬線前闖紅燈、亂穿馬路的現象也比較多。 “斑馬線”在交通晚高峰時被車輛“佔據”的情況非常多見, 行人只能在車流中穿行。

斑馬線是行人的生命“安全線”, 是法律的“警戒線”, 斑馬線前停車避讓行人是法律的明確規定。 駕駛車輛避讓行人, 是對生命的尊重。 在交通事故中,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事故, 往往要承擔主要責任以上的事故責任。

城市交通是我們經濟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記者發現,像一時圖快突然變道、開車壓實線、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隨意變換車道、右轉彎時佔用非機動車道下道行駛、開車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非常普遍。開車不系安全帶的占95%以上,變道不打轉向燈的“十有八九”。部分駕駛人為圖自己方便隨意穿插、逆行,加劇了交通擁堵。據專家說,機動車正常行駛過程中,只有需要轉彎時才需要變換車道,如果頻繁變道者占到了10%以上,就會讓交通秩序出現混亂。因為一輛車變道會導致後面的車刹車或減速,影響正常通行。去年12月3日15時30分左右,霽虹橋道裡區往南崗區方向的橋面上,小青年開著一輛大客車與一輛寶馬牌轎車並行,小青年圖快突然變道,沒打轉向燈,結果大客車刮蹭到寶馬車的左前角。執勤交警現場估算,事故損失在3000元以上。一時習慣性地圖快變道,3000元錢就“變”沒了。調查中發現,在駕駛過程中,哈爾濱司機隨意變換車道的頻率最高,居全國之首。

如今,對違反標線隨意變更車道、爭道搶行的一律按規定記3分、罰款100元處理;對遇車輛擁堵從前方車輛兩側超越行駛的,一律予以處罰200元;對隨意掉頭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一律予以罰款200元;加塞搶行的將得到200元罰款記2分的處罰。

據統計,機動車違反交通標誌、違反讓行規定、逆行、違法占道行駛、違法變更車道等行為共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事故總數的92.64%。由此可見,這些“交通陋習”就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每個司機都是安全的守護者,每一名司機都有步行在街道上的家人。司機改掉交通陋習是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我們的“文明”與“素質”的提高,會讓這個社會的交通順暢、自然、和諧。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你覺得還是句空話嗎。

記者發現,像一時圖快突然變道、開車壓實線、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隨意變換車道、右轉彎時佔用非機動車道下道行駛、開車不系安全帶等違法行為非常普遍。開車不系安全帶的占95%以上,變道不打轉向燈的“十有八九”。部分駕駛人為圖自己方便隨意穿插、逆行,加劇了交通擁堵。據專家說,機動車正常行駛過程中,只有需要轉彎時才需要變換車道,如果頻繁變道者占到了10%以上,就會讓交通秩序出現混亂。因為一輛車變道會導致後面的車刹車或減速,影響正常通行。去年12月3日15時30分左右,霽虹橋道裡區往南崗區方向的橋面上,小青年開著一輛大客車與一輛寶馬牌轎車並行,小青年圖快突然變道,沒打轉向燈,結果大客車刮蹭到寶馬車的左前角。執勤交警現場估算,事故損失在3000元以上。一時習慣性地圖快變道,3000元錢就“變”沒了。調查中發現,在駕駛過程中,哈爾濱司機隨意變換車道的頻率最高,居全國之首。

如今,對違反標線隨意變更車道、爭道搶行的一律按規定記3分、罰款100元處理;對遇車輛擁堵從前方車輛兩側超越行駛的,一律予以處罰200元;對隨意掉頭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一律予以罰款200元;加塞搶行的將得到200元罰款記2分的處罰。

據統計,機動車違反交通標誌、違反讓行規定、逆行、違法占道行駛、違法變更車道等行為共造成的交通事故占事故總數的92.64%。由此可見,這些“交通陋習”就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最主要原因。

每個司機都是安全的守護者,每一名司機都有步行在街道上的家人。司機改掉交通陋習是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安全。我們的“文明”與“素質”的提高,會讓這個社會的交通順暢、自然、和諧。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你覺得還是句空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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