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個農村女孩, 自認為長的挺漂亮的, 身材也很好, 初中畢業以後, 我就出門打工了, 在工作期間認識了個男孩, 他也是農村的, 家庭條件不大好, 可是我並不在乎這些, 我認為愛情就是愛情跟金錢沒有關係。 他陽光開朗, 工作勤奮, 很懂得體貼我, 我們相處了兩年, 然後就在一起了, 然而在我跟他說結婚的時候, 他卻對我提出了分手, 原因是他愛上了另一個女孩。 很現實, 我被踹了, 當時我心灰意冷, 回到了老家, 不敢再相信愛情。
回家呆了一段時間, 上門說親的媒人就來了, 男方家裡條件不錯, 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 已經給他買了樓, 買了車, 人長的一般的, 父母說嫁給他以後准保過好日子, 我當時還沒從失戀的狀態走出來, 心裡還帶著怨恨, 心想著不就是一輩子嗎, 跟誰過不是過。 於是就同意了這門婚事, 父母在收了人家30萬的彩禮, 我們就結婚了。
婚後的一段時間, 丈夫對我還算可以, 挺溫柔體貼的, 對於我花錢也不是很在乎, 大概半年後, 父母用丈夫給的彩禮錢, 為弟弟在城裡買了房, 也就是從那時候開始, 丈夫開始經常的在外喝酒, 打牌, 有時候徹夜不歸, 心想著也許丈夫是玩膩了, 但是每個月丈夫依舊會給一部分生活費,
突然有一天, 弟弟告訴我母親生病了, 是胃癌晚期, 希望從我這裡借20萬做手術, 我把借錢的事情告訴老公, 希望他能伸出援手, 沒想到丈夫卻說, 錢, 我們家有, 但是不能這麼花,
他說完後, 我真想抽他。 不過還是從他那裡拿了5萬塊錢, 給我媽交了住院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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