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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山東省2018年上半年教師資格筆試報名通知

各市招生(考試)辦公室(院、中心)、自學考試辦公室:

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關於2018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相關事項的通知》(教試中心函[2017]249號)、《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教師發〔2013〕1號)和《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制度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教師發[2015]6號)精神, 為做好2018年上半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工作,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方式

考試時間為3月17日(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1)。

各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全部為紙筆考試。

二、報名工作

(一)報名條件

1.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讀學校)在山東省轄區內的中國公民。

2.申請幼稚園教師資格, 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小學教師資格, 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高級中學教師以及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 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 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3.符合學歷層次要求的普通高等學校三年級(含)以上學生, 可以報名參加本次教師資格考試,

其他年級在讀生不得報名。

4.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其他條件, 如思想品德鑒定、身體條件、普通話水準等方面的要求。

5.喪失教師資格人員, 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 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 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 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3年暫停參加考試的人員, 處罰期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

考生于1月16日—19日16時通過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站(http://www.ntce.cn)進行註冊、報名, 報名時須選擇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讀學校)所在地的考區為應試考區, 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可通過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2.考區確認

各考區於1月17日—20日16時, 按要求為已在網上報名的考生辦理網上確認。

3.網上繳費

通過考區確認的考生于1月21日16時前, 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www.ntce.cn), 按照提示進行網上繳費, 繳費完成後即為報名成功。

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 逾期不再補報名。

其他說明

1.師範類專業學生報考要求

2012年(含)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範類專業學生, 在畢業後3年內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可免予教師資格考試。 畢業超過3年的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須按教育部規定參加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2013年(含)以後入學, 且2016年(含)以後畢業的師範類專科畢業生以及2013年(含)以後入學, 且2017年(含)以後畢業的師範類本科畢業生、全日制教育碩士畢業生,

申請認定幼稚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須參加相應類型的教師資格考試。

2.考試成績的通用性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 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 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 可以在我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3.成績有效期

筆試單科合格成績2年內有效;教育部考試中心為筆試、面試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有效期為3年。

根據國家關於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規定,

應屆畢業生可在畢業前的最後一個學期提出認定教師資格申請, 取得畢業證書後,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有效期內且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其他條件的, 方能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超過有效期的, 需重新參加考試。

三、工作要求

(一)報名諮詢工作

為方便考生報考, 及時解答考生報名期間的有關問題, 各市需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報名諮詢電話, 請於1月9日前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報名諮詢電話(附件2)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二)考區確認工作

考試報名環節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各級認定機構將不予認定。

考生網上報名後, 由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開展網上確認有關工作, 按照考生報名先後順序及時對本地所有報考考生資訊的規範性進行檢查並確認(主要審核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文字資訊是否規範,原則上應于考生報考後2日內完成確認工作),確認通過後的考生資訊不得再更改。

各市對考試資訊的採集與處理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制定嚴肅的工作紀律,防止資料的丟失、篡改和外泄,確保考試資訊準確、完整、安全。

(三)考試管理工作

1.組織領導

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領導、組織、管理本地區的考試實施工作並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相關部門要建立教師資格考試會商機制,明確各自職責,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2.考務管理系統

考務管理工作統一使用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執行資訊系統”(簡稱“考務管理系統”),網址:http:// kaowu.ntce.cn 。考生報名確認、設置考區及考點、考場編排等工作均在該系統上完成。“考區用戶(審核)”只申報數量。“考區用戶(管理)”如有變動,需重新申報。請於1月9日前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系統使用者申請表》(附件3)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教育部考試中心同意後設置。

3.試卷申報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印製。各市需於2月1日前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試卷申報表》(附件4)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匯總後報教育部考試中心。

(四)其他

以上各項上報材料需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紙質版應加蓋市招生考試機構公章,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處(地址:濟南市曆下區南圩門外街1號,郵編:250011),電子版報送至郵箱sdjszgbs@163.com。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7年12月15日

按照考生報名先後順序及時對本地所有報考考生資訊的規範性進行檢查並確認(主要審核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文字資訊是否規範,原則上應于考生報考後2日內完成確認工作),確認通過後的考生資訊不得再更改。

各市對考試資訊的採集與處理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制定嚴肅的工作紀律,防止資料的丟失、篡改和外泄,確保考試資訊準確、完整、安全。

(三)考試管理工作

1.組織領導

各市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領導、組織、管理本地區的考試實施工作並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相關部門要建立教師資格考試會商機制,明確各自職責,密切合作,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2.考務管理系統

考務管理工作統一使用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執行資訊系統”(簡稱“考務管理系統”),網址:http:// kaowu.ntce.cn 。考生報名確認、設置考區及考點、考場編排等工作均在該系統上完成。“考區用戶(審核)”只申報數量。“考區用戶(管理)”如有變動,需重新申報。請於1月9日前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務管理系統使用者申請表》(附件3)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報教育部考試中心同意後設置。

3.試卷申報

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印製。各市需於2月1日前將《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試卷申報表》(附件4)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匯總後報教育部考試中心。

(四)其他

以上各項上報材料需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各1份,紙質版應加蓋市招生考試機構公章,報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成人高校招生考試處(地址:濟南市曆下區南圩門外街1號,郵編:250011),電子版報送至郵箱sdjszgbs@163.com。

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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