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農村,
我有一個弟弟,
村子裡的風俗就是重男輕女,
我們家更甚。
所以,
從小,
我有的東西必須給弟弟,
弟弟有的東西我不一定有。
而且爸媽始終認為我不是自家人,
最後都要嫁出去。
所以對我一直很差。
我從小只有不停地幹活,
從來不敢有一點多餘的要求,
有時候多說一句話都會遭到家人的白眼。
從初中畢業,
我就被迫輟學了,
在外面打工,
工資必須按月上交。
有一天我下班回家,
看到一行人從我家出來了,
還指著我說長得還不錯,
就都笑呵呵的走了。
剛進家門,
我爸媽就喊我過去和我說,
剛給我訂了一門親事,
下下個月3號就能過門了。
我連人都沒見過就定了?還沒來得及問,
我爸媽就抱著一塌錢進屋去了。
兩個人還商量著什麼要給弟弟買房子的事。
我知道反抗也沒有什麼有用,
婚禮那天我才知道我要嫁的是一個瘸子,
而且父母要了30萬的彩禮,
都拿走給弟弟買了一個還在蓋的房子。
我沒有哭也沒有鬧,
能離開那個家我感覺反而有點慶倖。
讓我意外的是,
我老公對我特別的好,
家裡因為生意不錯經濟條件也很好,
除了是小時候意外落下的腿傷,
其他都很完美。
所以結婚這三年,
我過得特別幸福。
但是那天我突然接到了爸媽的電話,
他們找我借錢,
說是之前給弟弟買的房子的老闆跑了,
房子都沒蓋起來就跑了,
現在著急給弟弟買新房娶媳婦。
我不同意,
說到最後我媽還流淚了。
我直接掛斷了電話。
接下來沒有他們的日子我都是和老公開心的笑著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