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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著僥倖心理醉酒駕車,7名酒司機被警方執行逮捕

楚天都市報12月27日訊“我好後悔呀, 如果喝酒後請代駕, 今天就不會被警方執行逮捕, 但願這個教訓能夠教育其他駕駛人員!”12月26日, 因醉酒駕車而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49歲的武漢市東西湖區長青街居民蔡某, 在逮捕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姓名, 與蔡某一樣, 另6名觸犯刑律的酒司機被武漢市東西湖區交警依法執行逮捕。

現年49歲的蔡某家住武漢市東西湖區長青街團結社區。 今年10月6日晚7時許, 蔡某與表哥等數名親朋好友在武漢市東西湖區團結大道附近的一家酒店聚會飲酒。 席間, 蔡某飲下約4兩白酒後, 駕駛一輛車牌尾號為841的黑色林肯轎車準備返回家中。 當蔡某駕車行至東西湖區團結大道與臨空港大道路口處時, 被在此執勤的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區分局交通大隊交警于少紅、蔡軍民查獲。 經技術檢測, 蔡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達200mg/100ml, 涉嫌酒駕犯罪。

“代價太大了, 教訓太深刻了!”12月26日, 有著13年駕齡的蔡某在辦案交警面前不停地反省自己的醉駕行為。

在執行逮捕的7名酒司機中, 28歲的徐某來自湖北襄陽, 徐某在武漢市東西湖區三店農場五金機電城一家公司做業務員。 今年10月14日晚7時許, 徐某與一幫鐵哥們在東西湖區吳家山街東吳大道一家火鍋店飲酒聚會。

席間, 徐某飲下約4兩白酒後, 駕駛車牌尾號為792的黑色吉利轎車沿東吳大道行駛, 被在該路段執勤的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區分局交通大隊執勤交警黃道志、王維忠查獲。 經技術檢測, 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83.72mgml, 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是飲酒後的僥倖心理害了我, 現在我被執行逮捕, 我確實該好好反省一下了!”12月26日, 當徐某在逮捕書上簽下自己的姓名時, 後悔地說。

現年40歲的方某是7名酒司機中唯一駕駛摩托車被查獲的駕駛人員。 今年10月6日晚6時許, 方某來到武漢市洪山區萬湖社區朋友家, 飲下約3兩白酒後, 方某乘坐地鐵返回吳家山彩虹鎮社區停車場, 取出兩輪摩托車準備駕駛車輛前往位於東西湖區走馬嶺農場物流公司上班,

當其駕車行至東西湖區吳家山七雄路路口附近時, 被在此執勤的東西湖區交警黃道志、陳曉暉查獲。 經技術檢測, 方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08.37mg/100ml, 系醉酒駕車, 涉嫌危險駕駛犯罪。

“我是一名物流公司的大貨車司機, 平時很注意行車安全, 沒想到醉酒駕車栽倒在摩托車上, 現在面臨判刑, 我好後悔呀!”方某面對辦案交警連聲哀歎。

據武漢市公安局東西湖區分局交通大隊辦案民警介紹, 一些醉駕司機往往抵擋不住酒的誘惑, 自以為僥倖能夠逃避交警查處, 殊不知觸犯刑律, 落得被判刑的結果。 交警因此提醒, 元旦、春節臨近, 切勿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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