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共用單車這一“互聯網+出行”的新業態井噴式發展, 成為人們短途出行的重要公共交通工具和資本市場的風口, 同時, 由押金引發的共用單車侵害消費者權益問題開始凸顯, 成為消費者投訴熱點。
昨日, 遼寧省消費者協會與遼寧省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聯合召開“互聯網租賃單車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 與會消協人士、專家、學者和政府部門相關人士為解決共用單車引發的消費維權難題出謀劃策。
-投訴資料
省消協受理3632件
單車押金投訴
3590件針對酷騎公司
今年8月下旬以來,
根據遼寧省消費者協會掌握的情況, 今年8月至今, 省消費者協會、省工商局投訴舉報中心, 通過遼寧消費維權網、全國12315網路投訴平臺, 已受理3634件消費者對互聯網租賃單車服務的投訴。
其中, 3632件是投訴單車押金無法退還, 有3590件針對酷騎公司。
省消協相關負責人透露, 瀋陽市消費者協會、市工商局12315投訴舉報中心受理的類似投訴數量要高於上述資料。
-消協調查
7月酷騎資金鏈出現問題
每天三四萬消費者要求退押金
根據消協部門調查, 酷騎公司全稱為酷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北京市通州區新華西街58號(通州萬達廣場),
公開信息顯示, 酷騎公司註冊股東2人:一個叫張夫芝, 認繳資8億元, 認繳時限2023年, 實繳出資2650萬元;一個叫畢言, 認繳出資2億元, 認繳時限2023年, 實繳出資為0元。
省消協瞭解到, 今年4月, 酷騎單車在瀋陽首批投放7000輛。
今年7月, 酷騎公司資金鏈出現問題, 消費者退還押金要求遲遲得不到答覆, 負面影響不斷擴大, 以至於每天有三四萬消費者要求退還押金。
今年8月, 遼寧地區消費者投訴酷騎公司數量不斷增多, 8月28日, 遼寧省消費者協會、遼寧省工商局投訴舉報中心會同瀋陽消費者協會到位於瀋陽市鐵西區的酷騎公司遼寧分公司進行調查。
經調解和協商, 酷騎公司遼寧分公司承諾,
“十一”國慶日後, 酷騎公司遼寧分公司工作人員給省消協發來郵件, 通報稱, 其已從酷騎公司離職, 不能再協調處理押金退還事宜。
根據酷騎公司發佈的資訊, 8月份酷騎公司已負債累累, 申請退款的消費者越多, 酷騎公司就越瀕臨破產。 調查結果顯示, 酷騎公司剩餘資產只夠退還一少部分使用者押金。
-經營揭秘
酷騎租賃單車難盈利
有非法集資嫌疑
對於酷騎單車的經營模式, 消協部門工作人員分析稱, 以酷騎公司為例, 消費者註冊後, 免費騎單車10次。 如果消費者取消註冊, 酷騎公司不僅要搭進單車損耗、運營成本,
值得關注的是, 在租賃收費難以盈利的情況下, 經營者要開展租賃單車服務, 其目的不得不令人懷疑是吸納公眾資金, 有非法集資嫌疑, 即便為了獲得風險投資, 風投公司也要看到高額回報, 風投公司看重的也是巨額押金。
消協部門認為, 多家互聯網租賃單車公司陷入經營困局, 其根本原因就是經營者的盈利點, 都沒有放在單車租賃收費上, 而是放在吸納巨額押金、預付金上, 放在資本市場上。
-維權難點
瀋陽地區交付押金消費者超10萬
訴訟成本和時間週期無法估量
在受理涉及酷騎單車押金退還難的消費投訴中, 有部分消費者向省消費者協會提出, 能否對酷騎公司公益訴訟。
省消協秘書長唐少博表示, 根據最高法關於消費維權公益訴訟司法解釋, 酷騎公司侵害物件是特定的, 是那些已交納押金的消費者, 屬於私益訴訟, 不符合公益訴訟條件。
唐少博指出, 酷騎公司不退還押金, 是合同不履行問題, 酷騎公司資不抵債已成事實, 向全體用戶退還押金已無法實現。
事實上, 消費者起訴酷騎公司不退還押金, 事實清楚, 法律依據充分, 訴訟事項非常簡單, 不過在訴訟過程中卻存在維權難點。
根據消協部門掌握的情況, 瀋陽市交付押金的酷騎消費者逾十萬計, 多數押金未退。 眾多消費者不原意到北京訴訟的原因, 是訴訟成本與298元主張不成比例,消費者希望用最低成本進行維權訴訟。“要為這麼多消費者代理訴訟,不是一個部門十幾個人可以做到的。”唐少博表示。
據介紹,僅在消費者授權和提供證據這個環節上,每個消費者要出具授權書、提供身份證、提供交納押金證據,代理機構的人力成本和經費成本都是無法估量的,為數十萬消費者代理,這個成本和時間週期也是無法估量的。
-各方聲音
避免共用單車押金退還難
政府部門應做好事前監管
在互聯網租賃單車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上,針對共用單車引發的消費維權問題,與會專家、學者和政府部門相關人士發表了個人觀點。
遼寧省網信辦網管處調研員倪健奎表示,今年以來,共用單車押金退還難問題引發多地不少消費者的投訴,為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在資金監管方面,應該引入協力廠商監管,對於共用單車企業的監管,需要多個部門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對於共用單車引發的消費維權問題,瀋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庭長魏曉東表示,避免共用單車押金退還難題,首先政府部門應做好事前監管,降低風險,監管不應該是“溺愛式”的監管,有關部門應對共用單車企業收取押金資訊情況公開披露,取消資訊不平衡,接受社會監督。
省交通廳運輸管理局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處負責人姜輝認為,共用單車企業收取消費者押金,押金權屬應明確屬於消費者,如果共用單車企業挪用客戶押金解決自身資金運轉問題,不合理也不合法,共用單車企業應運用合理合法方式解決資金問題,有關部門如果不加強對押金的有效監管,由於進入門檻低,一旦大量企業迅速模仿易導致行業無序發展,這樣既不利於保護企業創新,又無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共用單車企業應該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用戶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遼寧明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偉表示,最近有幾名酷騎單車用戶找到律師事務所請求律師代理訴訟,考慮到消費者實際情況,個人單獨訴訟成本較高,經過研究,律師事務所決定無償幫助消費者訴訟,目前,已有1000餘名酷騎單車用戶聯繫到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準備集體訴訟酷騎公司。
針對共用單車押金退還難引發的維權難題,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副教授柴瑋表示,有關部門應從制度層面積極引導共用單車企業更好地發展,提升企業進入市場後的後期服務水準,可嘗試用個人信用來取代押金,避免資金風險的發生。
遼寧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車流暢認為,共用單車押金退還難,相關企業因為欺騙行為讓消費者對其不信任,建議有關部門將誠信體制融入到共用經濟建設中。
-消協建議
租賃單車缺乏規則
儘快立法立規服務新興經濟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今年7月,全國共有互聯網租賃單車運營企業近70家,累計投放單車1600萬輛,註冊用戶數量超過1.3億人次,累計服務超過15億人次。
根據消協部門掌握的情況,目前,從政策層面上,沒有明確哪些政府職能部門,有法定義務對互聯網租賃單車服務和共用經濟、共用消費進行服務和監管,相關的市場運行和發展規則還是空白,這不利於共用經濟、共用消費的健康發展,正是因監管缺位,多地消費者維權才步履艱難。省消協秘書長唐少博表示,共用經濟等新興經濟模式在初級階段,僅靠市場調解、企業自律,很難讓其走入健康發展軌道。在這個時期,政府部門的引導、服務和規範至關重要,當務之急是明確主管部門,明確具體的服務和監管職責,儘快立法立規,服務新興經濟。
消協部門建議,對開展互聯網租賃服務和共用經濟活動的,要設立適度的門檻,要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經營者對消費者收取的押金、預付金要有管控措施;建議央行個人征信系統使用範疇擴大,用在消費者租賃單車使用上,以此來約束消費者文明用車、規範停放、安全騎行,政府部門應高度管控,建立保障機制,嚴防不正當競爭,以防出現壟斷格局。
消協部門建議,政府部門對共用經濟、共用消費的管控與服務,必須要有法律法規做保障。立法立規要有週期,這就需要有關政府部門儘快啟動相關立法立規程序。
另外,針對目前個別互聯網租賃單車公司漠視消費者權益,踐踏社會誠信,引發社會矛盾,對共用經濟發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省消協相關人士建議中國消費者協會組織相關省市消費者協會,以代理人身份得到消費者授權,從債權人名義,對長期和惡意拖欠消費者押金的互聯網租賃單車公司,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
是訴訟成本與298元主張不成比例,消費者希望用最低成本進行維權訴訟。“要為這麼多消費者代理訴訟,不是一個部門十幾個人可以做到的。”唐少博表示。據介紹,僅在消費者授權和提供證據這個環節上,每個消費者要出具授權書、提供身份證、提供交納押金證據,代理機構的人力成本和經費成本都是無法估量的,為數十萬消費者代理,這個成本和時間週期也是無法估量的。
-各方聲音
避免共用單車押金退還難
政府部門應做好事前監管
在互聯網租賃單車消費者權益保護研討會上,針對共用單車引發的消費維權問題,與會專家、學者和政府部門相關人士發表了個人觀點。
遼寧省網信辦網管處調研員倪健奎表示,今年以來,共用單車押金退還難問題引發多地不少消費者的投訴,為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在資金監管方面,應該引入協力廠商監管,對於共用單車企業的監管,需要多個部門綜合治理,齊抓共管。
對於共用單車引發的消費維權問題,瀋陽市沈河區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庭長魏曉東表示,避免共用單車押金退還難題,首先政府部門應做好事前監管,降低風險,監管不應該是“溺愛式”的監管,有關部門應對共用單車企業收取押金資訊情況公開披露,取消資訊不平衡,接受社會監督。
省交通廳運輸管理局城市公共交通管理處負責人姜輝認為,共用單車企業收取消費者押金,押金權屬應明確屬於消費者,如果共用單車企業挪用客戶押金解決自身資金運轉問題,不合理也不合法,共用單車企業應運用合理合法方式解決資金問題,有關部門如果不加強對押金的有效監管,由於進入門檻低,一旦大量企業迅速模仿易導致行業無序發展,這樣既不利於保護企業創新,又無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共用單車企業應該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用戶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遼寧明申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偉表示,最近有幾名酷騎單車用戶找到律師事務所請求律師代理訴訟,考慮到消費者實際情況,個人單獨訴訟成本較高,經過研究,律師事務所決定無償幫助消費者訴訟,目前,已有1000餘名酷騎單車用戶聯繫到律師事務所尋求幫助,準備集體訴訟酷騎公司。
針對共用單車押金退還難引發的維權難題,遼寧公安司法管理幹部學院副教授柴瑋表示,有關部門應從制度層面積極引導共用單車企業更好地發展,提升企業進入市場後的後期服務水準,可嘗試用個人信用來取代押金,避免資金風險的發生。
遼寧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車流暢認為,共用單車押金退還難,相關企業因為欺騙行為讓消費者對其不信任,建議有關部門將誠信體制融入到共用經濟建設中。
-消協建議
租賃單車缺乏規則
儘快立法立規服務新興經濟
公開資料顯示,截至今年7月,全國共有互聯網租賃單車運營企業近70家,累計投放單車1600萬輛,註冊用戶數量超過1.3億人次,累計服務超過15億人次。
根據消協部門掌握的情況,目前,從政策層面上,沒有明確哪些政府職能部門,有法定義務對互聯網租賃單車服務和共用經濟、共用消費進行服務和監管,相關的市場運行和發展規則還是空白,這不利於共用經濟、共用消費的健康發展,正是因監管缺位,多地消費者維權才步履艱難。省消協秘書長唐少博表示,共用經濟等新興經濟模式在初級階段,僅靠市場調解、企業自律,很難讓其走入健康發展軌道。在這個時期,政府部門的引導、服務和規範至關重要,當務之急是明確主管部門,明確具體的服務和監管職責,儘快立法立規,服務新興經濟。
消協部門建議,對開展互聯網租賃服務和共用經濟活動的,要設立適度的門檻,要有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經營者對消費者收取的押金、預付金要有管控措施;建議央行個人征信系統使用範疇擴大,用在消費者租賃單車使用上,以此來約束消費者文明用車、規範停放、安全騎行,政府部門應高度管控,建立保障機制,嚴防不正當競爭,以防出現壟斷格局。
消協部門建議,政府部門對共用經濟、共用消費的管控與服務,必須要有法律法規做保障。立法立規要有週期,這就需要有關政府部門儘快啟動相關立法立規程序。
另外,針對目前個別互聯網租賃單車公司漠視消費者權益,踐踏社會誠信,引發社會矛盾,對共用經濟發展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省消協相關人士建議中國消費者協會組織相關省市消費者協會,以代理人身份得到消費者授權,從債權人名義,對長期和惡意拖欠消費者押金的互聯網租賃單車公司,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