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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養殖業、宅基地也要交稅,農民朋友知道嗎?

2018年農村將要開始徵收養殖環保稅、宅基地有償使用費, 將會涉及到相當一部分農民, 對他們的生產、生活產生較大的影響。 當前多數農民對這兩種稅收還不太瞭解, 今天小編便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養殖環保稅

當前國家對農村養殖業污染問題較為關注, 對於不符合規定的養殖場(戶)下發關停、整改通知, 並且還劃分了眾多的禁養區, 以此來降低農村養殖業對自然環境的污染。 據悉2018年1月1日起我國將會正式實施《環境保護稅法》, 該稅法明確指出了“誰污染, 誰付費”的原則, 並對養殖業制定了詳細的稅收標準。

繳稅對象:養殖規模大於等於50頭的養牛場(戶);養殖規模大於等於500只的養羊場(戶);養殖規模大於等於500頭的養豬場(戶);養殖規模大於等於5000羽的雞、鴨、鵝養禽場(戶)。

繳稅標準:大氣污染, 每當量值繳納1.2~12元的環保稅;水污染, 每當量值繳納1.4~14元的環保稅;固體廢物污染, 每噸繳納5~1000元的環保稅;噪音污染, 按超標分貝每月繳納350~11200元的環保稅。

畜禽污染當量值:0.1頭牛1當量值;6只羊1當量值;1頭肥豬1當量值, 1頭母豬2當量值;30羽家禽1當量值。

繳稅計算:規模×畜禽污染當量值×(大氣污染環保稅+水污染環保稅)=應繳納稅額。

例如500頭規模的生豬養殖場(戶), 應繳納500×1×(1.2+1.4)=1300元。

二、宅基地有償使用費

隨著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結束, 2018年農村宅基地亂象將會得到有效整頓, 面積超標、一戶多宅、私自改變土地性質等不符合《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宅基地將會依法收取有償使用費。

這樣做不僅可以提高農村土地使用效率, 而且還可以維護農村宅基地使用的公平性, 對已分戶或符合分戶條件卻沒有宅基地的農民而言意義深遠。

繳費標準:按照當地農村宅基地面積標準(一般多為200平方米), 對於超出宅基地標準的部分收取有償使用費,

超出2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不收取有償使用費, 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每年收取3元/平方米的有償使用費, 以此類推超出面積每增加50平方米收費標準提高3元/平方米;對於一戶多宅(從第二處宅基地開始算)、私自改變土地性質的宅基地, 0~50平方米的部分每年收取3元/平方米的有償使用費, 以此類推超出面積每增加50平方米收費標準提高3元/平方米。

繳費計算:超出0~20平方米的部分0元;超出20~70平方米的部分150元;超出70~120平方米的部分300元;超出120~170平方米的部分450元;超出170~200平方米的部分600元;以此類推。 例如小編家的宅基地實際面積為504平方米, 超出當地規定宅基地面積標準304平方米, 因此每年需要繳納2862元的宅基地有償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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