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首頁 >> 新聞縱橫 >> 正文
交通違法全面記分周日開始實施
12月31日前產生的交通違法仍按原規定執行
武進新聞網訊 (記者 張莉) 市公安局近日發佈了關於實施交通違法全面記分管理的通告。 通告稱, 為進一步規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從12月31日開始, 將在全市範圍內實施交通違法全面記分管理。 12月31日前產生的交通違法仍按原規定執行。
記者瞭解到, 全面記分是指所有車輛發生交通違法, 無論是現場處罰還是非現場處罰, 都將依照《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記分種類進行記分。 實現全面記分, 將有力遏制交通違法行為, 促使廣大駕駛員進一步文明駕駛, 改善和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常州警方介紹, 一些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違法頻出, 以前只要繳了罰款就能繼續開車, 而實施全面記分後,
違章如何扣分是廣大駕駛員最為關心的問題。 常州警方介紹了幾大扣分常見項, 分別是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罰100元記2分;不按信號燈指示通行(闖紅燈), 罰200元記6分;違反禁令標誌, 罰100元記3分;違反禁止標線, 罰100元記3分;機動車逆向行駛, 罰200元記3分;機動車人行道不停車讓行, 罰50元記3分;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行駛, 罰200元記6分;非營運小型機動車超速50%以上未達70%, 罰1000元記12分並處吊銷駕照;開車接打手機、不系安全帶,
目前, 常州共有9個交通違法記分處理點, 我區的在武進車管所。 此外, 機動車駕駛人可以通過“常州公安微警務”、“常州交警”、“常州車管所”微信公眾號, “交管12123”手機App等互聯網平臺和移動用戶端, 自助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不過, 通過自助方式處理交通違法, 只能使用常州籍駕駛證處理本人名下的常州籍機動車, 且駕駛證與行駛證所有人應為同一人, 駕駛證累積記分未滿12分。 持外地籍駕駛證駕駛常州籍機動車或持常州籍駕駛證駕駛外地籍機動車在常州有交通違法的, 不能通過自助方式處理, 應到各交通違法記分處理點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