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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立農村貧困人口兜底保障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農村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近日,省民政廳、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住建廳、衛生計生委、扶貧辦7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貧困人口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相關政策措施,建立“四兜”保障機制。

記者瞭解到,提高救助保障標準,“兜住”收入水準,穩妥推進的“兩線銜接”,確保到2020年全省各地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國家現行扶貧標準;全面實行農村低保“補差式”救助,確保納入低保範圍的農村貧困人口收入水準不低於國家扶貧標準;逐步提高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確保不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準的1.3倍。

規範認定管理工作,“兜准”救助物件,探索建立審核審批標準化體系、貧困狀況綜合評估指標體系,提高救助物件認定精准性;落實低保“漸退”政策,鼓勵貧困人口積極就業,確保脫貧過程平穩過渡;加強農村低保物件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資訊比對和管理對接工作,落實動態管理,確保“應保盡保、應退盡退”。 強化制度統籌實施,“兜實”保障待遇,規範醫療救助與醫療保險的有效銜接,發揮好兩項制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的基礎性作用;協同實施健康扶貧“三個一批”行動計畫,對患有大病和長期慢性病的貧困人口開展分類、分批救治,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統籌落實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制度,強化政策共用;統籌推進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深入落實臨時救助,規範“一事一議”,加大綜合救助力度,有效解決貧困人口遭遇的突發性困難。
健全工作體制機制,“兜牢”民生底線,要求完善和落實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各級聯席會議制度平臺作用,研究解決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完善和落實資訊核對機制,增強救助物件認定的精准性和公平性;完善和落實“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完善和落實社會力量參與機制,發揮社會力量的多樣、專業幫扶服務優勢,提升救助品質。 (楊明龍 劉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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