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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貨!三問校園欺淩:如何界定?怎樣預防?怎麼懲戒?

近年來,發生了部分中小學生欺淩事件,引起各界廣泛關注,產生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 2016年4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開展校園欺淩專項治理的通知》,在全國開展了為期九個月的專項治理。 同年12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中小學(幼稚園)安全工作專項督導暫行辦法》,將學生欺淩和暴力行為預防與應對納入安全專項督導工作。

但是,在專項治理和實地督導工作中發現,目前仍存在對防治學生欺淩重視程度不夠、多方聯動防治機制不健全、對實施欺淩學生懲戒手段缺失等問題,對學生欺淩的界定、程度的劃分、不同程度欺淩情形的處置、處置後的申訴受理、部門和學校的職責分工等還缺少明確規定,有必要進一步制定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完善防治學生欺淩的制度體系。

為防治中小學生欺淩,促進學校安全,近日,教育部、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殘聯十一個部門聯合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淩綜合治理方案》。 對於大家普遍關注的有關學生欺淩的預防和事後處置等問題,方案也給出了明確規定。

一問:如何區別“校園欺淩”與“玩笑”

關鍵字:1.校園內外、學生之間;2.蓄意或惡意;3.造成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

據瞭解,目前“校園欺淩”事件普遍存在取證難、認定難的問題。 到底誰來判定是否為欺淩?該如何處理?目前仍較模糊。 教育部教育督導局主要負責人稱,針對目前實際工作中學生欺淩缺乏明確定義的問題,方案提出,中小學生欺淩是發生在校園(包括中小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個體或群體)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方案》同時提出,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區分學生欺淩與學生間打鬧嬉戲的界定。

中國教育學會會長鐘秉林認為,中小學生活潑好動,打鬧嬉戲是學生生活中正常的交流。

對學生欺淩必須有合理的界限,不能因噎廢食。

二問:怎樣有效預防校園欺淩?

關鍵字:1.專題教育;2.培訓家長;3.視頻監控;4.定期排查

在2017年全國兩會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強調,解決校園欺淩問題首先要樹立法治思維,多用法治方式,依法來辦。 陳寶生認為,要建立校園內的安全防範機制和校園外的綜合治理機制,用社會、家長和學校的力量進行聯合防範。

學生欺淩現象的出現,與家庭教育、學校管理、社會環境等息息相關。 只有把暴力的念頭扼殺在搖籃中,學生欺淩事件才能得到更有效的控制。 為此,《方案》要求建立起預防欺淩的長效機制,明確了預防學生欺淩的四項舉措:

一是學校加強教育。

各中小學校通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組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淩防治專題教育。

二是開展家長培訓。 通過組織學校或社區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加強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瞭解防治學生欺淩知識。

三是強化學校管理。 加快推進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建設,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淩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學校根據實際成立學生欺淩治理委員會。

四是定期開展排查。 通過委託專業協力廠商機構或組織學校開展等方式,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淩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淩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淩事件。

三問:發生欺淩事件後,應如何處置?

關鍵字:1.學校為主;2.10日內完成調查;3.情節嚴重可送工讀學校

方案明確,學生欺淩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發現欺淩事件線索後,應當按照學生欺淩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處理流程對事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由學校學生欺淩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於學生欺淩行為進行認定,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常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 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淩的學生,學校學生欺淩治理委員會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門教育方案並監督實施欺淩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淩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淩學生開展批評、教育。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淩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淩事件,學校對實施欺淩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淩學生予以訓誡。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淩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淩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淩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

連結:遏制“校園欺淩”, 各國如何出招?

——日本:教師共用欺淩事件資訊。2011年大津市中學生自殺事件曝光,在強大社會輿論的推動下,2013年6月,日本國會通過了《防止欺淩對策推進法》,首次將防止校園欺淩問題法制化,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社會聯動的應對措施。居民目睹有欺淩事件在校外發生,應及時告知學校,方便學校第一時間進行處理。學校老師要隨時關注學生動態,如果有欺淩事件,就要將這件事記入“學生指導卡”裡,在所有教師中共用資訊。2013年6月,日本文部科學省設立了全國統一的24小時免費求助熱線,以確保家長和學生可以隨時諮詢校園欺淩問題並獲得幫助。

——英國:違反“教養令”或被罰1000英鎊。在英國,當學校發現學生有嚴重偏差行為時,在執行任何課程方案之前,都要與家長簽署“教養契約”,以督促家長履行教育監護責任。如果學生因欺淩等偏差行為被永久停學或在一年內被定期停學兩次以上,地方教育局或學校可向法院申請,對該學生的家長發出“教養令”。違反“教養令”的家長,學校可移送治安法院裁決處以罰金,每次最高為1000英鎊。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淩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淩事件,學校對實施欺淩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淩學生予以訓誡。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淩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淩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淩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

連結:遏制“校園欺淩”, 各國如何出招?

——日本:教師共用欺淩事件資訊。2011年大津市中學生自殺事件曝光,在強大社會輿論的推動下,2013年6月,日本國會通過了《防止欺淩對策推進法》,首次將防止校園欺淩問題法制化,形成了一套自上而下、社會聯動的應對措施。居民目睹有欺淩事件在校外發生,應及時告知學校,方便學校第一時間進行處理。學校老師要隨時關注學生動態,如果有欺淩事件,就要將這件事記入“學生指導卡”裡,在所有教師中共用資訊。2013年6月,日本文部科學省設立了全國統一的24小時免費求助熱線,以確保家長和學生可以隨時諮詢校園欺淩問題並獲得幫助。

——英國:違反“教養令”或被罰1000英鎊。在英國,當學校發現學生有嚴重偏差行為時,在執行任何課程方案之前,都要與家長簽署“教養契約”,以督促家長履行教育監護責任。如果學生因欺淩等偏差行為被永久停學或在一年內被定期停學兩次以上,地方教育局或學校可向法院申請,對該學生的家長發出“教養令”。違反“教養令”的家長,學校可移送治安法院裁決處以罰金,每次最高為1000英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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