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港口訊 今年5月以來, 港口區全面推行義務教育學區制管理改革, 促進教育公平。 科學合理設置學區。 根據地理位置相對就近、辦學水準大致均衡的原則, 港口區把34所學校分成5個學區, 即市金灣小學學區、市桃源小學學區、光坡鎮小學學區、企沙鎮小學學區和市第四中學學區。
探索“學區”管理模式。 港口區採取“1+X”管理模式, 即學區內學校以1所優質學校為學區長學校, 捆綁若干所相對薄弱學校組成一個學區, 相對薄弱學校為學區成員學校。 學區長學校與成員學校之間的關係:學區內各成員學校的法人、校名、行政隸屬關係不變,
構建“學區”管理機制。 實施學區長負責制。 學區長可對學區實施統一管理, 在學區內的專項資金使用和資源調配等方面賦予一定管理權利, 學區學校接受學區長的管理指導。 建立學區管理機構。 每個學區設立一個辦公室, 地點設在學區長學校, 主任設1名, 由學區長學校分管的副校長擔任, 副主任從其他學區學校各抽調一名分管領導擔任。 組建學區學科教研組。 初中以年級組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