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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才評價鬆綁 雲南全面下放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

人民網昆明12月28日電 (虎遵會)據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消息, 日前, 雲南省印發了《關於進一步下放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的通知》, 決定將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全面下放到各高校。

據瞭解, 此前雲南省具備教授評審權的高校只有2所, 具備副教授評審權的高校有11所, 具備講師評審權的有38所。 “當前, 我國高等教育進入內涵式發展階段, 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 必須要加快推進高等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 破除束縛高等教育改革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 進一步向高校放權, 給高校鬆綁減負、簡除煩苛,

讓學校擁有更大的辦學自主權。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表示, 將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下放至高校並不斷加強監管, 是深入推進高等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的根本要求, 是進一步落實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的重要舉措, 有利於激發高校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此次評審權的下放分兩步進行。 第一步在原已下放13所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的基礎上, 下放61所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 其中雲南師範大學等11所高校下放教授評審權, 雲南開放大學等38所高校下放副教授評審權, 滇西應用技術大學等12所高校下放講師評審權;第二步根據各高校職稱評審工作開展情況,

繼續下放, 直至將評審權完全下放至各高校。

此外, 為了防止評審過程中出現利用職權或徇私舞弊等情況, 《通知》又明確了各高校的職責任務和高校主管部門的職能職責。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將根據國家和雲南省職稱管理工作的相關規定, 對評審工作進行隨機抽查、巡查和覆核, 發現違反評審工作紀律或利用職權徇私舞弊的, 視情節追究責任, 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對不能正確行使評審權, 不能確保評審品質的高校, 暫停其評審工作, 責令限期整改直至收回評審權。

(責編:木勝玉、朱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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