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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禁”|秦家港一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支持“雙禁”工作!

距離織裡煙花爆竹開啟“雙禁”模式還剩倒計時3天

這不

織裡警方“雙禁”宣傳工作還在持續“升溫”中

“雙禁”宣傳織裡公安在行動

禁放煙花爆竹,

維護城市環境,

需要你我共同參與!

讓我們先來看一個小故事,

近日, 織裡的龔女士

就拿著一堆神秘的東西來找民警

……

轄區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

12月25日,家住秦家港新村的龔女士拎著一帶東西來找民警,說一定要把“它們”上交公安機關。民警打開袋子後,發現裡面是一些煙花爆竹和鞭炮。原來,近日龔女士在家收到了“給居民的一封信”和看到了張貼在社區裡的“雙禁”的通告,得知2018年1月1日之後,自己所在的轄區不可以燃放煙花爆竹了,於就主動把家中準備過年放的煙花爆竹理了出來,交給派出所處理。

為這位龔女士點贊

希望有越來越多的“龔女士”

積極支持”雙禁“工作

在此倡議大家

2018年元旦開始

不放煙花爆竹,共護“織裡藍”!

不妨和環保&平安來個大擁抱,

讓我們共同守護織裡的藍天,

同時也為你我生命財產安全。

織裡鎮“雙禁”解答

問: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何日起實施?

答:《湖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於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問:

“雙禁”具體是指什麼?

答:“雙禁”指: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和禁燃止放煙花爆竹。

問:

織裡鎮哪些區域實行“雙禁”?

東至:湖織大道與東尼路交叉口→東尼路(現狀東尼路尚未全線完工,規劃未來接入318國道)→東尼路與大橋路交接點(以318國道為界)→大橋路→大橋路與長湖申航道交接點(舊館大橋)。

南至:長湖申航道→長湖申航道與大橋路交接點(舊館大橋)。

西至:八裡店鎮、高新園區行政區域分界線。

北至:高新園區行政區域分界線(湖織大道)。

問:

織裡鎮軋村、漾西區域是否可以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答:除規定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外,軋村、漾西區域下列地點及其周邊五十米內也禁止銷售燃放:

(一)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二)影院、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三)建築工地、高層建築、地下建築;

(四)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

(五)宗教活動場所;

(六)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地點。

問:

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如何處罰?

答:對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相關資訊依法記入社會信用檔案。

問:

發現有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如何舉報?

舉報電話:1、違法運輸、違法燃放:110

2、違法儲存、違法銷售:12345

雙禁

織裡“雙禁”

《湖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後,公安機關將對禁放區域內發現的違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一律依法嚴肅查處,同時,還將對違反禁令的單位和人員進行曝光,營造嚴管高壓態勢,達到以罰促管、以罰促防的效果。

希望廣大新老居民朋友們共同攜起手來,積極參與“雙禁”工作,為織裡的天更藍、水更綠、空氣更清新作出應有的貢獻!

轄區居民主動上交煙花爆竹

12月25日,家住秦家港新村的龔女士拎著一帶東西來找民警,說一定要把“它們”上交公安機關。民警打開袋子後,發現裡面是一些煙花爆竹和鞭炮。原來,近日龔女士在家收到了“給居民的一封信”和看到了張貼在社區裡的“雙禁”的通告,得知2018年1月1日之後,自己所在的轄區不可以燃放煙花爆竹了,於就主動把家中準備過年放的煙花爆竹理了出來,交給派出所處理。

為這位龔女士點贊

希望有越來越多的“龔女士”

積極支持”雙禁“工作

在此倡議大家

2018年元旦開始

不放煙花爆竹,共護“織裡藍”!

不妨和環保&平安來個大擁抱,

讓我們共同守護織裡的藍天,

同時也為你我生命財產安全。

織裡鎮“雙禁”解答

問:

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何日起實施?

答:《湖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於2018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

問:

“雙禁”具體是指什麼?

答:“雙禁”指: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和禁燃止放煙花爆竹。

問:

織裡鎮哪些區域實行“雙禁”?

東至:湖織大道與東尼路交叉口→東尼路(現狀東尼路尚未全線完工,規劃未來接入318國道)→東尼路與大橋路交接點(以318國道為界)→大橋路→大橋路與長湖申航道交接點(舊館大橋)。

南至:長湖申航道→長湖申航道與大橋路交接點(舊館大橋)。

西至:八裡店鎮、高新園區行政區域分界線。

北至:高新園區行政區域分界線(湖織大道)。

問:

織裡鎮軋村、漾西區域是否可以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答:除規定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外,軋村、漾西區域下列地點及其周邊五十米內也禁止銷售燃放:

(一)國家機關辦公場所;

(二)影院、旅遊景區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三)建築工地、高層建築、地下建築;

(四)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

(五)宗教活動場所;

(六)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禁止的其他地點。

問:

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如何處罰?

答:對違法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由安全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依法依規予以行政處罰,相關資訊依法記入社會信用檔案。

問:

發現有違規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如何舉報?

舉報電話:1、違法運輸、違法燃放:110

2、違法儲存、違法銷售:12345

雙禁

織裡“雙禁”

《湖州市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規定》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後,公安機關將對禁放區域內發現的違法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一律依法嚴肅查處,同時,還將對違反禁令的單位和人員進行曝光,營造嚴管高壓態勢,達到以罰促管、以罰促防的效果。

希望廣大新老居民朋友們共同攜起手來,積極參與“雙禁”工作,為織裡的天更藍、水更綠、空氣更清新作出應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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