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主辦方被立案調查 “同一天出生的你”募捐多不靠譜?

很快,有網友發現受捐人資訊涉嫌虛假,質疑“騙捐”,募捐被深圳市民政局緊急叫停。 有律師和專家認為,此募捐專案既涉嫌違法違規,又違背慈善倫理。

 受捐學生疑似“一人飾兩角”

12月22日起,一個名為“分貝籌”的網路募捐活動在微信朋友圈中熱傳,號召網友幫助“同一天出生的你”。 活動規則是:網友在活動頁面輸入自己的生日,系統會在366個貧困學生中自動匹配同一天出生的學生,點擊“一元助TA改變命運”,即可完成一元捐贈。

根據活動頁面上的介紹,登上頁面的孩子個人受捐上限為1200元,如募集到的善款超過這個數額,其餘部分將用於資助未登上活動介面的貧困學生。

然而,很快就有網友發現至少有6個受捐學生疑似一人出現兩個不同的出生日期,比如5月5日出生的受助人“阿豪”,與12月26日出生的“小豪”照片十分相似。 網友們質疑,“同一年出生的你”網路募捐活動涉嫌利用虛假資訊騙捐。

面對公眾質疑,北京零分貝科技有限公司23日在其微信公眾號發佈通報稱,“分貝籌”上所有受助學生都來自“國家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受助學生資料均由各地“駐村幹部”和“結對幹部”實地走訪瞭解和拍攝上傳。 通報稱,活動原計劃在耶誕節推出,但工作人員為了測試效果提前轉發到了朋友圈。 因為內容還在測試階段,因而出現了一些資訊錯誤以及介面不穩定的情況,開發團隊在得知消息後緊急進行協調優化。

到24日11時左右,募捐活動頁面顯示,活動已籌集善款2555898元,將全部用於2130名貧困學生一年的生活補助。 同時,頁面顯示:“為了確保善款後續能夠公開透明高效地執行,我們決定關閉本次活動籌款。 ”

律師:募捐涉嫌違法違規

根據“分貝籌”專案所顯示的公開募捐方案備案編號,記者查詢到該專案由深圳市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在深圳市民政局的備案。 備案資訊顯示,專案的公開募捐資訊發佈平臺為“基金會、分貝籌專案微信服務號”。

實際上,項目是在“分貝籌”微信服務號上發佈。 該帳號的主體並非具備公募資質的深圳市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而是北京零分貝科技有限公司。

從帳號主體角度而言,該服務號與深圳市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並無關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條規定:“慈善組織通過互聯網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國務院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資訊平臺發佈募捐資訊,並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佈募捐資訊。 ”2016年8月,民政部指定了13家慈善組織互聯網募捐資訊平臺。

廣東諾臣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鄭子殷認為,專案發佈資訊的平臺既不在民政部指定的互聯網公開募捐資訊平臺之列,也不是具備公募資質的慈善組織的官方管道,而是一個企業為主體的微信服務號,有明顯違法違規的嫌疑。

25日上午,深圳市民政局相關調查組約談了深圳市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秘書長,責令其立即停止該網路募捐活動,並要求其提交募捐活動情況報告、與相關企業的合作協定及所有公開發佈的檔資料。

26日,深圳市民政局決定對深圳市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立案調查。

專家:公佈兒童資訊違背慈善倫理

26日晚,國家民政部在其官網發佈《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有關負責人回應“同一天生日”網路募捐事件》,稱“同一天生日”網路募捐事件發生後,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於12月24日向深圳市民政局發出核查函,要求該局迅速展開調查,及時依法處理;深圳市民政局當日啟動了調查,並迅速開展了一系列工作。 就目前掌握的情況看,本次募捐活動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有關募捐資訊發佈的規定。

本案具體情況,正在進一步調查核實,民政部門將會及時公開處理結果。

而今年8月,深圳市愛佑未來慈善基金會曾聯合上海藝途公益基金會,在騰訊公益平臺發起“一元購畫”活動,籌得善款1500余萬元,但因為行政管理費用所占比重較高、善款使用不透明等問題而備受質疑。 深圳市民政局相關調查組負責人表示,“一元購畫”的相關問題目前也在調查之中。

公益籌款人聯盟專案負責人葉盈對記者表示,不管最終調查結果如何,“分貝籌”在集中時間裡公佈大量受助兒童的真實照片、生日資訊和生活資訊,有違慈善倫理。 “即使真如主辦方所說,所有孩子的照片和資訊都獲得了孩子監護人的書面授權,但孩子和家長真的明白這種公開意味著什麼嗎?”葉盈認為,這無異于大規模侵犯兒童隱私。

2016年11月20日第27個聯合國兒童權利日,國際救助兒童會、北京市社會組織發展服務中心等聯合發佈《兒童公益組織行為準則指南》,倡議所有關於兒童的宣傳材料,包括紙質和電子材料,都以尊重兒童的最大利益為原則,採用適合兒童理解能力的表達方式;不私自打聽和洩露兒童的個人資訊。

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表示,當前我國慈善事業雖然有了慈善法等法規保障,但在慈善倫理方面仍有欠缺,亟待指引,“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支持慈善機構成立聯合性的組織,在慈善倫理方面制定規範和指引。”

2016年11月20日第27個聯合國兒童權利日,國際救助兒童會、北京市社會組織發展服務中心等聯合發佈《兒童公益組織行為準則指南》,倡議所有關於兒童的宣傳材料,包括紙質和電子材料,都以尊重兒童的最大利益為原則,採用適合兒童理解能力的表達方式;不私自打聽和洩露兒童的個人資訊。

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錦萍表示,當前我國慈善事業雖然有了慈善法等法規保障,但在慈善倫理方面仍有欠缺,亟待指引,“建議國家相關部門支持慈善機構成立聯合性的組織,在慈善倫理方面制定規範和指引。”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