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是同事關係, 但是經別人介紹走到一起的, 我家是農村的, 很窮, 可老婆不嫌棄我, 彩禮幾乎沒要, 還拿回來十幾萬的嫁妝,
我果真想到做到, 我幾乎包了所有家務, 我在家就給老婆做飯, 洗衣服, 我們甜蜜的日子讓很多人羡慕, 可好夢不長, 在女兒三歲的時候, 一場車禍降臨到老婆的頭上, 因為老婆負全責, 不但沒有賠償, 還包賠了人家車錢, 因為老婆的j借朋友的車。
老婆對我也好, 老婆的娘家對我尤為器重, 特別是丈母娘, 非常疼我, 她說疼我就是疼她閨女, 我自然明白丈母娘的道理。
有女兒後, 岳母就來給我哄孩子, 一帶就是三年。
老婆去世後, 丈母娘沒法在我家呆了, 觸景生情想女兒, 就回到她家去了, 開始, 把我女兒也帶過去了, 可我覺得把兒女再讓丈母娘哄也不是道理, 就把女兒領了回來, 帶到鄉下母親家。
這樣過了一年, 母親看我帶著孩子也不是辦法, 就在鄉下給我找一個物件, 未婚女子, 就是年齡和我相仿, 我跟她有一點優勢, 是我城裡有樓房, 有工作, 所以, 她不嫌棄我有小孩, 不要一分彩禮跟我。
見了兩次面, 我就心動了。 我們決定在五一前後結婚。
這個消息不怎麼傳到岳母這裡, 岳母來到我家, 她竟然反對我結婚, 而且住下來不走了, 正好, 女兒在家, 我很尷尬, 不知道岳母什麼意思, 我突然想到這個樓房是我前妻嫁妝錢付的首付, 難道是這樣?
而我又不好問, 必定是孩子的姥姥, 住下來也無可厚非。
三天后, 我下班回家, 看屋裡多一個年輕的女孩, 長得跟妻子很像。
丈母娘介紹說, “這是我給你介紹的物件, 林美怡, 出國留學剛回來, 是你舅丈人家的那個!“
我當然知道, 是我老婆的表姐, 比老婆大一歲, 我們結婚時候她發來了紅包, 原來丈母娘是想把林美怡介紹給我, 可我怎麼能配上林美怡呢, 人家有留學研究生的學歷, 我我一個本科生, 雖然學校不錯, 聽了我說, 林美怡說,
我的眼淚一下出來了。
看我激動, 岳母說, “不需要別的, 你像對待我女兒一樣, 對待美伊就好, 我呢, 也會給你們哄孩子。 ”我聽後點頭。
岳母一家人喜歡我, 所以, 才把自己兄弟的女兒介紹給我。
這個情況, 我立即結束和鄉下女子的婚事, 母親來電話說, 那女子不同意, 到我媽家作了一通, 說要告我, 我們也就是個訂婚, 也沒有別的什麼, 唉, 這樣的女子不要也罷。
雖然感覺很美好, 我並沒有草率結婚, 我們相處了一年, 感覺林美怡很不錯, 關鍵是, 對我女兒非常的好, 更重要是是, 心地好, 可以相伴終生, 於是, 我們開始談婚論嫁了。
(完)
(原創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