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線上西安12月28日電為持續推進作風轉變, 日前, 西安市紀委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職人員涉企行為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 明確要求全市公職人員在親商助企活動中, 不得“吃拿卡要”, 不得領取報酬, 不得以各種名義收取紅包、禮品、消費卡等, 對違反黨紀法規的, 將嚴肅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領導人的責任。
《規定》指出, 全市公職人員要發揮橋樑紐帶和“催化劑”的作用, 想企業所想、急企業所急、憂企業所憂, 虛心傾聽企業呼聲, 多替企業“幫腔”呼籲、撐腰“打氣”, 多給企業支點子、出實招, 多幫助企業“穿針引線”“外引內聯”,
“不得吃拿卡要, 不得私借車輛, 不得報銷各種費用, 不得接受饋贈, 不得領取報酬, 不得干擾生產經營, 不得增加負擔, 不得接受聘任, 不得以各種名義收取紅包、禮品、消費卡、有價證券, 不得借機大吃大喝、鋪張浪費和超範圍、超標準接待。 ”《規定》強調, 公職人員在與企業交往中, 應當嚴格遵守《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要求, 為企業提供清廉服務, 不得有貪心私心, 不得以權謀私, 不得搞權錢交易。
同時, 要求各級要建立完善常態化的監督檢查機制, 加強對涉企服務和政商交往行為的監督檢查,
對公職人員在服務企業過程中不作為、不擔當或者推進重點專案不得力、履職不到位、應當解決問題而未解決的, 將依據相關規定從嚴問責。 對在涉企服務和交往中違反有關黨紀法規的, 嚴肅追究當事人和相關領導人的責任。
《規定》同時鼓勵公職人員傾心幫扶、熱心服務、真心擔當, 對客觀原因造成的不當問題, 將啟用容錯糾錯機制, 進一步保護親商助企公職人員的工作熱情。
據瞭解, 通過進一步打造新型的“親”“清”政商關係,
責編:董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