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嫂幫我介紹了男友, 他是做生意的, 家境優越。 相處時間不長, 我覺得他天天在外應酬, 夜不歸宿。 每次詢問他時, 他總說這是生意上業務需要, 總要與人交往, 讓我支援他工作。
聽了他的辯解, 我也沒過多指責。 發現他有兩天徹夜未歸, 我在賓館找到了他, 同時發現在賓館裡還有他公司裡的一個女職員, 一怒之下, 我提出了分手。 哥嫂知道我要分手, 連忙過來勸我, 讓我別太較真, 這麼有錢的男人哪裡去找?只要掌握了經濟大權, 其他的都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讓我忍忍嫁入豪門後再離婚, 這樣還可以得一筆生活費呢!我沒有聽哥嫂的勸說, 執意要分手, 哥嫂很是不解和無奈, 搖搖頭悵然若失離開。 在工作中, 我認識了現在的老公, 雖然家窮, 但他對我很好, 又體貼又專一, 不久我們準備結婚。 結婚的時候, 我們因為經濟條件制約, 簡單舉行婚禮, 邀請親朋好友吃個飯。
嫂子拉我的手又是歎氣又是欲言又止, 我知道她是怪我不聽她的話分了手。 這時侄兒把我拉到一邊悄悄告訴我:“小姑, 我爸媽不喜歡這個姑父, 他們說他窮。 他們說你和以前的那個有錢姑父結婚,
我拿出哥嫂2萬元的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