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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前要準備什麼? 新房收房手續及流程一覽

收房時間大事, 也是件麻煩事, 收房前要準備什麼呢?有經驗的前輩告訴我們需要準備收房資料、驗房工具, 記號收房時間, 與有經驗的業主同行。

1、收房資料

購房合同、產權人及共有人身份證原件及影本若干張, 交款收據, 按揭客戶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影本兩份;備足購房尾款、維修資金、物管費、辦理分戶產權手續的有關費用等售樓說明書, 驗房時可對照查看廚房、衛生間等附送的設備是否符合發展商當初的承諾。

2、驗房工具

除了常見的電筒、長棍子、卷尺、木榔頭等工具外, 有條件還可準備:帶有日期顯示功能的相機一部,

以便拍下有問題之處作為憑證;扁形三插頭小電器一個, 插入屋內各個電源插座檢查電源是否已全部接通;易貼便簽, 寫下問題所在及維修意見, 貼在出現問題的地方, 以便維修人員查找。

3、收房日期

一般開發商會提早15-20天左右通知業主收房, 通常選擇第一、第二天去收房的人最多, 因此驗收房子的工作人員不會有太多陪同時間仔細地看房子, 所以選擇第三天或第四天收房比較好

同時, 還要切記應先驗房再簽字收樓。 專家建議在簽訂合同時將先驗房再收樓作為附加條款寫在合同裡, 如果當初合同未有約定的, 則可採取變通方法, 在收樓檔中注明“房內情況未看”或“未驗房”等字樣。

新房收房的手續及流程:

1、通知

開發商取得商品房房地產權證後, 應以書面形式通知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房屋進行驗收交接。 開發商約定的收樓時限一般在收樓通知書寄出30天內, 按有關規定, 如購房者在約定時間內沒有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則一般被視為開發商已實際將該房交付買家使用。

2、驗收

購房者應根據購房合同約定的標準對房屋工程品質及配套設施一一進行驗收, 並做好記錄, 同時, 不要忽視對房屋產權是否清晰進行核驗。

驗收時, 開發商應主動向購房者出示建設工程品質檢驗合格單和商品房房地產權證。 開發商不出示的, 購房者可以拒絕驗收, 由開發商承擔責任。

3、提供《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根據《商品住宅實行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等相關法規, 商品房交付使用時, 應當提供住宅品質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該法規規定, 《住宅品質保證書》是開發商對銷售的商品住宅承擔品質責任的法律檔, 可以作為商品房預、出售合同的補充約定, 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開發商應當按《住宅品質保證書》的約定, 承擔保修責任。 開發商不提供的, 購房者可以拒簽房屋交接書。 商品住宅售出後, 委託物業管理公司等單位維修的, 應在《住宅品質保證書》中明示所委託的單位;而《住宅使用說明書》應當對住宅的結構、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類型、性能、標準等作出說明, 並提出使用注意事項。

4、簽署房屋交接書

購房者對房屋及其產權進行檢驗, 認為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 應與開發商簽訂房屋交接書;對不符合合同約定的, 應做好記錄, 要求開發商簽字, 直至開發商的房屋完全符合交房標準, 再簽署房屋交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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