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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人員摔傷 醫療費沒著落 律師:雇傭關係不明確,可先協商後訴訟

律師:雇傭關係不明確, 建議先協商, 如未達成一致, 可訴訟

今年51歲的梅女士是一名家政人員。 3月29日, 她在為一名業主擦玻璃時不慎從腳手架上摔下, 右腿受傷較重。 “我妻子是裝修公司請去業主家做保潔的, 現在已經花了5000多元醫療費, 但是裝修公司沒有支付一分錢。 ”梅女士的丈夫單先生向潯陽晚報記者說道。

家屬:工作時摔傷, 雇主稱會承擔醫療費卻不見行動

4月7日, 潯陽晚報記者在醫院見到了受傷的梅女士。 據她的丈夫單先生介紹, 3月29日, 潯城一家裝修公司找到梅女士, 讓她去一名業主的家中做保潔。

在擦一扇窗戶時, 梅女士不慎從腳手架上摔下, 被另外兩名家政人員送到醫院。

“醫生說要做手術, 光手術費用就要4萬多元。 ”單先生表示, 手術本該在4月6日進行, 但由於家庭比較困難無力支付這筆費用, 他多次聯繫裝修公司, 對方雖然多次稱會承擔醫療費用, 但直到現在都沒有支付一分錢。 “每一次聯繫裝修公司, 他們都說明天或者過兩天就送錢到醫院, 現在我已經不相信他們了。 ”單先生告訴潯陽晚報記者, 家裡還有老人和小孩要照顧, 無力分身的他只好請了一名護工照顧躺在病床上的妻子, 這筆錢也不是小數目。

隨後, 根據單先生提供的電話, 潯陽晚報記者聯繫了裝修公司。 該公司的專案經理張先生在電話中表示,

梅女士並不是公司雇傭的, 而是公司幫業主“搭線”找人做清潔, 勞務費用也是由業主直接支付給梅女士。 “此事涉及業主和裝修公司, 我們在電話裡已經和傷者的丈夫進行了協商, 醫療費用由三方承擔, 我們會儘快將兩萬元錢送到醫院。 ”張先生說, 此前裝修公司已與傷者的丈夫進行過協商, 但對方可能不滿意協商的結果。

潯陽晚報記者發現, 對於梅女士是誰雇傭的, 梅女士和裝修公司有不同的意見。

梅女士的右腿受傷較重。

律師:雇傭關係不明確, 建議先協商後訴訟

那麼家政人員受傷, 醫療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針對此事, 江西際民律師事務所的陳律師說, 家政人員受傷, 傷者與家政公司和雇主都有可能承擔一部分責任。 “一般分為兩類情形, 一種是雇主與家政公司簽合同, 家政公司派人服務, 業主付錢給公司, 即承攬合同關係。 ”陳律師說, 根據規定,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 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 雇主不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 在找家政後以及家政員上門服務時,

雇主應該與其簽訂好勞動合同。 在發生意外的情況下, 如雇主對意外的發生不存在過錯, 服務人員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的方式向家政公司主張權利。 如果是從家政公司聘請服務人員, 服務人員與家政公司將形成一種勞務關係, 按照法律規定, 家政公司要給服務人員買各種保險, 其中包括工傷保險。 如果出現工傷事故, 雇主同樣無需承擔責任。

還有另一種情況屬於雇傭關係, 是直接或通過仲介找到家政人員, 往往沒有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務合同。 這種情況下, 一旦發生意外, 雇主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家政人員因自己的過錯致傷的, 雙方應按過錯比例承擔責任份額。

陳律師表示, 因為此事中雇傭關係並不明確,

建議傷者家屬先與裝修公司和業主進行協商, 如果未能達成一致, 可以通過訴訟解決爭端。

(記者 李超銘 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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